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公司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的計算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怎么補償一、正面回答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補償有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
1、公司解散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通知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的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公司應該額外發一個月的工資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
2、公司解散,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或超過六個月的補償一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
二、分析
公司解散是指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原因停止公司對外經營活動,開始公司清算,處理未解決事務,消除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解散是否自愿,公司解散原因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任意解散原因,另一類是強制解散原因,強制解散的原因是主管于某些情況,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
三、公司解散的離職證明怎么開?
離職證明是由用人單位出具的,而不是自己出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很多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的勞動者都可能會遇到用人單位解散員工的情況,這就會涉及到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的問題,很多人會不了解,以下分享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1
一、因公司原因解散員工如何補償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解散的情況有哪些
1、公司章程規定解散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中規定有其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現的,公司應當解散。
在上述情況下,公司解散無須股東會再另行作出決議,但公司也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會決議解散
雖然未到營業期限,但是根據需要,股東會可以作出決議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項,所以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請求法院解散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東所持表決權不超過三分之二,通過股東會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決議。這時,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受行政處罰解散
公司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行為,公司被行政機關依法決定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行政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必須依據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明文規定,法律無明文規定時,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最常見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業,實際處于解散狀態,但公司股東不按規定進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最終,公司因沒有在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時間內接受年度檢驗,被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5、被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公司被法院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宣告破產而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據需要,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決議。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對股東會關于合并或分立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公司原因解散員工如何補償?員工在公司解散的時候,也可以看看自己可以拿到什么樣的賠償,該爭取的賠償一定要爭取。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2
一、單位解散員工 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據此,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們有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協商不成,員工可依法向單位所在地或勞動關系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霸鹿べY”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公司解散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終止
是不是說公司解散一旦啟動,勞動合同就當然終止呢?這并不盡然,因為公司解散需要經過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債權債務中應該包括職工的 “勞動債權”,如職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法定應付款項。
而且上述 “勞動債權”是優于國家稅收和其他債權清償的。只有當公司經過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銷。而一旦公司注銷,那么公司就產生法律上的人格消滅,勞動合同的一方主體消滅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保護。因此勞動合同終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過程中,選定合適的時間進行。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勞動合同終止理應被認為是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因此在公司啟動解散程序時,公司應該在公告債權人的同時,通知全體職工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終止時間及相應安排。
用人單位需要提前解散的,則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此時就是不允許解散。當然,提前解散意味著就會提前終止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并不是因為員工過錯導致的.,所以單位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員工做出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3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怎么補償
法律分析:需要支付賠償,按照其工作年限進行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于公司解散員工處置問題?需要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按照你在單位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不到半年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法律依據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規定,依法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部門解散辭退員工該如何賠償具體賠償的標準是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按一年計算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分公司解散,員工勞動關系如何處理1、應當結合公司法與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來理解勞動合同的終止問題。在實務中處理這類問題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應該注意法律之間的聯系與銜接。根據《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與清算”部分的規定,公司決定解散的,要開展清算工作,清算結束后,才可以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在清算期間,公司尚未注銷登記,其主體資格仍然存續。公司決議解散是公司終止也是勞動合同終止的一個原因,但是公司解散是一個過程,在公司注銷登記前,公司還要開展一系列的活動,仍然需要留用一部分勞動者。因此,公司決議解散的,如果在公司注銷登記之前,公司與勞動者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的,勞動合同自辦理完終止手續之時終止;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的,勞動合同自公司注銷登記時終止。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45條規定的精神,勞動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時,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續延,以充分保護特殊時期勞動者的權益,因此,在公司決議解散時,應對處于特殊時期的勞動者予以特殊照顧。一般來說,上述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在這些情形消失時,公司才可以申請注銷登記。當然,公司也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在公司向勞動者支付額外的補償后提前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在上述情況下,可以列公司與分公司為共同被告,但最后需裁決由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公司不再存續,其法人資格消滅。因此,作為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存在,勞動者與原有的公司的勞動關系不可能再存在,勞動關系自然要終止,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受原公司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應當與原來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從這個意義上說,勞動者的原勞動合同是繼續有效的,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實現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了與公司法的良性銜接。也避免公司通過合并、分立來實現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的目的,有利的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 在一般情況下,當公司解散時,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履行以下程序手續公司解散一個部門員工怎么辦 :成立清算組織,與勞動者簽訂終止勞動關系合同書,向勞動者支付欠付的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待遇。在出現公司資不抵債等破產事由時,情況更為復雜,需要依據公司法、破產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