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單位辭退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只是不需要支付員工未通知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但是單位還是需要支付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
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
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
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四,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第五,試用期被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是無經濟補償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員工合法嗎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
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員工是合理的。員工拒簽通知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遞交、或者以掛號信發出一級以登報公告的形式發出,被辭退員工收到通知即生效。員工存在嚴重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立即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有賠償嗎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辭退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可不需要支付一個月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代通知金。但經濟補償金還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辭退勞動者的,要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1.勞動合同履行中,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合同,應當遵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2.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3.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至(六)款規定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相關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提前一個月辭退能得到賠償嗎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條件是不用補償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如果不具有法律規定情形辭退的依然需要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有第四十一條的情況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公司要辭退她還需要賠償嗎1、辭退理由是什么,是公司無故辭退,還是因為員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2、如果是無故辭退就必須支付賠償金,而且是雙倍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如果是后者則無須支付賠償金
3、如果是無故辭退公司最好與員工協商,讓員工主動離職,一來對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下一份工作比較好,另外賠償的標準是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比直接辭退少支付一半的錢。
公司辭退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嗎?需要分情況討論。1.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不需要提前通知。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過失性辭退的情形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無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無過失性辭退的情形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4.經濟性裁員情況下,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辭退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還要賠償嗎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是不用補償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如果不具有法律規定情形辭退的依然需要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后又辭退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