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一、部隊無權把部隊房屋出租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嚴禁出租新建、擴建、翻建房屋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嚴禁出租未按規定納入集中儲備的空余房地產,防止和糾正亂鋪攤子、亂上項目、擅自擴張租賃規模范圍等行為。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軍委紀委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從嚴規范空余房地產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軍依法加強空余房地產租賃管控。根據要求,軍以下作戰單位今后將不能對空余房地產進行租賃。
二、【法律依據】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關于進一步從嚴規范空余房地產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管控租賃范圍。通知要求停止各級機關軍事行政區空余房地產租賃項目,停止軍以下作戰部隊空余房地產租賃項目,嚴禁出租新建、擴建、翻建房屋,嚴禁出租未按規定納入集中儲備的空余房地產,防止和糾正亂鋪攤子、亂上項目、擅自擴張租賃規模范圍等行為。嚴格管控租賃項目。通知要求新增和續租項目租期一律不得超過5年,現有違規項目一律先停后改、逐項糾治。租賃范圍用途不符合規定的,全部停止出租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未使用制式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的,一律廢止原合同,簽訂新合同;未按規定要求報批的,出租單位要問責并寫出檢查報告,上一級機關紀檢部門出具審查意見,嚴格按照租賃管理規定履行報批手續;違規利用社會資金搞建設的,全部重新評估租賃價格,重新確定租賃期限,重新審批;未及時領取租賃許可證的,限時申領辦理。
軍隊的房子可以私自出租嗎不可以,以空軍為例。
《空軍從嚴規范空余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的措施》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條 停止作戰部隊租賃項目,軍以下作戰部隊空余房地產全部停止出租,一律不再新增租賃項目。嚴禁出租軍事行政區房地產。
停止引進社會資金搞租賃項目建設。禁止以出租為目的新建、擴建、翻建房屋,明確規定除軍隊售房區、干休所和企業化工廠的服務配套用房外,其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他新建、擴建、翻建房屋竣工后3年內不得出租。
擴展資料:
《空軍從嚴規范空余房地產租賃管理的措施》相關法條:
第五條 大幅壓縮租賃期限,新增、續租項目租期由最高18年調整為一律不得超過5年。加強租賃經費管理使用。租賃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計劃管理,出租單位留用經費全部納入單位年度預算,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六條 加大糾治違規項目力度,違規租賃項目一律“先叫停后整改”。出租的房地產在范圍用途上不符合規定的,全部停止;不規范的租賃合同一律中止。
引資建設項目一律重新評估。發生違規租賃房地產問題的單位,本級黨委要作出書面檢查報告,整改后,上一級紀檢機關要出具審查意見;違法違紀的,依法依紀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空軍從嚴規范空余房地產租賃管理的措施》
軍隊房產沒有租賃許可證可以租賃嗎軍產房按規定《軍隊房地產經營管理規定》可以出租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所以沒有租賃許可證不可以出租。
軍產房能不能買賣?什么樣的軍產房不能買?軍產房買賣限制多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但也不是不能買賣。軍產房買賣的問題是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軍產房的產權歸總后勤部所有部隊軍產房產不允許租賃 ,想要買賣軍產房首先要經過他們的批準。
軍產房跟普通商品房不同,它的 房屋產權 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但它也是可以買賣的。有的 購房 者不知道軍產房買賣是否受法律保護,也不知道軍產房是否存在收回的隱患,因此,本文購房指南將對軍產房的買賣進行分析,希望能為你提供幫助。
軍產房是什么?可否買賣?
軍產房就是軍隊產權性質的房子,一般是部隊提供用地, 開發商 負責建造的房子。
軍產房是國家軍事機關所有的房屋, 房屋所有權 證上登記的所有人是軍事機關,該房屋一般不能成為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而且理論上存在被征用的可能,軍人對軍產房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而不能上市交易。但小部分的軍產房是可以交易的,不過交易受限制。
《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現有軍產房交易需要經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售軍隊現有住房,增加或者擴大優惠政策變相低價出售住房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樣的軍產房能交易呢?如何保障交易有效?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房地產業 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基建營房部印發的《城鎮駐軍營 房產 權轉移和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
軍隊房屋產權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產權單位”填總后勤部。其營房變更登記委托住用單位(即產權管理單位)全權辦理,使用住用單位印章,但必須按《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房地產轉移、變更批準權限,持有總后勤部或各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等大單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產權轉移無效,并不得進行營房變更登記。
2、《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總后勤部<1999>后營字第530號印發)第四條規定:
出售軍隊現有住房,必須經軍區級單位審查并報總后勤部批準,由售房單位組織實施。綜合上述軍隊房地產管理規定,軍產房的產權單位是總后勤部,軍隊 產權房 屋向地方轉讓,必須取得總后勤部的審批,否則無權轉讓,轉讓無效。
這些軍產房不能買賣!
按照規定,產權不明確、列入改造規劃、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住房和非單元式樓房,平房,簡易房,危破房,獨門獨院的住房,以及軍區級單位認為不宜出售的住房,均不得上市交易。
軍產房的產權人是軍委和總部,軍產房的管理單位不是產權人也無權權出賣或對外出租。如果你購買了軍產房,不論數量多少,只要進行軍隊房有償轉讓的,都必須由總后勤部審批。經過總后勤部審批,軍產房交易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