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因為公司搬遷導致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后解除勞動合同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即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工廠搬遷,一般會有兩種情形。工廠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繼續維持合同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其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給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工資主要是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但是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沒有任何的勞動報酬。因此,拆遷補償一般是協商而定。1. 工廠搬也是要賠的, 看合同類型, 無固定期限從工作時間起算。2. 勞動合同法規定, 公司提高勞動條件或原條件不簽的話是要賠償的. 也就是說如果新工作地點是東莞, 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你不同意去, 他又無法讓你在深圳工作, 就只能賠償。3. 工資超過當地平均工資三倍的, 以三倍計, 按實際工作時間.再乘以上系數。4. 合同條款變更要執行協商一致. 這是根本. 所以只要不同意, 又不能按原合同覆行, 就得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法是怎么規定搬廠賠償的同城搬遷或者公交可達,或者用人單位有車接送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雖然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定內容,一般情況下,變更工作地點應當雙方協商一致,但在地方規定中,同城搬遷或者用人單位有車接送,或者公交可達新廠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勞動者不去是違法解除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搬遷到外地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的,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勞動者不去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的意見》
粵人社規〔2013〕3號
(三)關于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股東)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企業繼續履行。
“三來一補”企業轉型登記為企業法人后,勞動合同由承繼權利義務的新企業繼續履行。
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業提供交通補貼、免費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條件,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企業不需支付經濟補償。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企業不得擅自降低職工薪酬待遇;職工的本企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雙方可在勞動合同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注明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我工作滿2年被公司辭退,該給我多少賠償金?工作滿2年被公司辭退,若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4個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上班兩年搬廠賠多少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