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根據法律規定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企業分得房子居住達到20年以上,未經過房改。本人下崗了,任在居住,拆遷怎先買下來變成自己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的房子即可獲得拆遷款。
沒有房產證,這屬于單位分的福利房,單位有承租單的。拆遷的話,可以用承租單來拆遷的。如果起賣的話,要通過單位到房管部門去辦手續,先把承租的福利房買下來,辦成自己的房子,才能買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下崗職工能不能享受房屋拆遷補貼款?房屋拆遷補償是對房屋所有權人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的補償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只要拆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的是自己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的房子就有賠償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跟職工身份無關。
廠房征收后該得到什么補償?隨著國內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企業用地被征收的情況,上面的廠房自然也會被征收 拆遷 。這會對企業生產造成一定損失,有時候還要安置下崗職工。在這方面國家也有相關補償政策和管理辦法。 一、廠房征收后該得到什么補償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 在法律實踐中,企業 拆遷補償 主要分為三部分: 1、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 2、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人為了加快拆遷進度,拆遷人往往會采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拆遷人、承租人盡早簽訂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搬出拆遷范圍。獎勵費用金額的大小,由拆遷人根據拆遷實際確定,也可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實際承租人之間協商確定。 二、哪些情況下企業拆遷不用繳納營業稅?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征收營業稅: 1、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政府財政部門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征收營業稅。 2、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征收營業稅。 綜上所述,廠房被征收后,企業會得到包括拆遷資產補償、搬遷費用補償、政策性補償及停產補償等。企業負責人應該清楚廠房征收后該得到什么補償,這樣拿到的補償款不對的時候,也好向政府部門反映,積極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大部分情況下,這筆補償款是要繳納營業稅的。
國有企業拆遷補償費用大致包括幾大方面?一、企業拆遷補償費用有哪幾大方面?
1、征收固定資產價值的補償費用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廠房、辦公樓等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
2、因征收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臨時安置費,是指動遷的和異地安置的,過度期間產生的費用。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
4、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二、因征收造成的搬遷和安置補償費用具體包括哪些?
1、設備搬遷安裝費
對于可搬遷的設備,應當本著繼續利用的原則,進行異地搬遷安裝,繼承投入使用。據此產生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是拆遷引起的必然損失,拆遷人應當予以補償。
2、安置費用
如果是動遷的或者是異地安置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動遷時至建成新廠一段時間內的安置費用。
3、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
因拆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在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中并沒有詳細性規定,屬于拆遷當事人相互協商爭取的項目。拆遷如果導致員工解聘,那么,應當根據具體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結合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三、什么是政策性補償?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人為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了加快拆遷進度,拆遷人往往會采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拆遷人、承租人盡早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搬出拆遷范圍。獎勵費用金額的大小,由拆遷人根據拆遷實際確定,也可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實際承租人之間協商確定。應當注意的是,如果被拆遷廠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發生分離時,獎勵費用應當支付給實際使用被拆遷廠房的承租人,這一般由政策性文件進行規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綜上所述,國企拆遷牽扯到的利益方很多,單單是職工安置問題,就需要政府和企業共同解決。國有企業拆遷補償款大致包括停業補償、拆遷資產補償和安置人員補償等幾方面。其中停產停業補償是按照企業三年來的平均年利潤計算的。企業拿到補償款后,要盡快向下崗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讓下崗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廣安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2022是什么?被 征地 人員安置 第十一條 被征地人員安置對象為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的享有農村 集體土地 承包權的常住農業人口(含現役義務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專學生、正在服刑及勞教人員)。 自《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政府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遷入的農業人口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 第十二條 被征地組下列人員不享受補償安置下崗職工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 : (一)《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非法定婚姻或 撫養 、 贍養 關系遷入的人員和其他違規遷入人員。 (二)《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增加(遷入)人員(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員除外)。 (三)《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遷出、死亡人員以及服役轉干人員和服役滿8年以上的士官。 (四)以前征地已安置的人員(包括以前征地應農轉非而未轉非的人員)。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十二條所列不享受補償安置的人員,其戶籍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根據自愿的原則,可一并辦理農轉非手續。 第十四條 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的人數,按照征收耕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組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確定。被征地組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為被征地組總耕地面積除以被征地組總農業人口。 被征地人員的年齡,以政府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為基準日,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年齡為準。 第十五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年滿16周歲及其以上符合條件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由征地單位向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為其一次性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繳費基數為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 工資 的60%,繳費比例為20%(其中征地單位繳納12%,被征地農民個人負擔8%)。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征地單位從其所得的征地安置補助費中(為扣減個人應繳勞動力 失業保險 費的剩余部分)代扣代繳,不足部分由征地單位承擔。征地單位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基數的8%為其建立個人賬戶。 (一)根據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的實際年齡,按照從16周歲開始實際年齡每增加2周歲增加1年繳費年限的辦法(即滿16周歲繳費1年,滿18周歲繳費2年,以此類推,下同),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 (二)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未達到領取基本 養老金 條件的,應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納年限達到15年以上(含15年),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并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并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調整政策。 (三)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數除以計發月數。 (四)在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死亡或已領取基本養老金死亡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其個人賬戶余額及利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 法定繼承人 或指定受益人。 (五)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死亡后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并按規定支付 喪葬費 和一次性 撫恤金 。 第十六條 政府批準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年滿16周歲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本人堅持貨幣安置的,可由本人申請,經司法公證后,將其安置費一次性支付給個人。標準為征地時所在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人均享受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數額。征地安置時,已按月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第十七條 政府批準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不滿16周歲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由被征地組直接向其 法定監護人 發給生活(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征地時所在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人均享受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數額。 第十八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且處于失業狀態并有就業愿望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納入失業保險范圍,由征地單位為其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免費發給《四川省就業失業登記證》。 (一)參加失業保險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在依法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義務后,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為其建立個人繳費記錄,并按規定提供失業保險待遇。 (二)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領取 失業保險金 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管理服務等與當地城鎮其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同等對待。但是,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并享受 退休 養老金待遇的,應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三)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失業保險費的繳納,采取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負擔的辦法。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標準為:以政府批準補償安置方案時,本人在當地享受全部失業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其中個人應繳部分,按戶口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繳費基數的1%計繳10年,從本人的安置補助費中抵繳;其余部分由征地單位承擔80%、被征地組承擔20%。應由被征地組和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費用撥付過程中統一辦理,并及時足額劃入失業保險基金賬戶。 (四)符合享受失業保險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持《四川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待遇手續,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審核確認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期限,按規定提供失業保險待遇和再就業服務項目。 第十九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 ,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當地政府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一次性繳納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本人不繳費。其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城鎮規劃區內按批次實施土地征收的,由政府從土地收益中列支,其個人參保情況由經辦機構按規定申報,規劃區域外按項目單獨選址辦理土地征收的,由征地單位承擔,列入劃撥和出讓土地成本。一次性繳納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為: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6%×15年。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在城鎮安置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重新在城鎮就業的,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沒有就業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對上述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可根據本人年齡、參保類別及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的規定,給予一定繳費年限補助,用于建立醫療保險關系,所需經費城鎮規劃區內批次征地的由政府從土地收益中解決,城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的,由征地單位承擔,列入劃撥和 土地出讓 成本。補貼年限:男年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滿45周歲不滿55周歲的人員,補貼7年;男年滿18周歲不滿50周歲和女滿18周歲不滿45周歲的人員,補貼5年。 第二十條 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所需社會保障資金,原則上由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單位共同承擔。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個人繳費部分,從其所得的安置補助費中直接繳納。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安置補助費全部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個人繳費部分后不足的部分,由征地單位負責,列入劃撥或出讓土地成本。 第二十一條 對家庭確有困難,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在城鎮安置的被征地人員,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對符合城市醫療救助條件的納入城市醫療救助范圍。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林木補償費 第六條 征收土地統一年產值,按照經省政府批準后廣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執行。 第七條 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征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地組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在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統一年產值的6倍計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減半計算。 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塘、庫、堰及園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補償,但不計算農轉非人員。 第八條 征收耕地的青苗補償費,大春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60%、小春按統一年產值的40%標準執行。 在征收土地范圍內間種的林木、樹竹,按1500元/畝的標準補償到被征地組, 由鄉鎮督促被征地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權人。補償后的樹竹林木,由所有權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對征收土地范圍內間種的林木、樹竹,被征地組三分之二以上的群眾不愿意按15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償的,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鄉鎮、村及所有權人進行實物清點,按附表三的標準進行補償,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林木、樹竹的所有權人。 成片種植的(0.5畝以上的)防護林、特種林、果樹及其他經濟林木、桑樹、茶樹、園林喬木及花灌木等,按附表四的標準補償。補償后由所有權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由實施征地補償安置部門支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九條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直接支付給被征地組,由被征地組扣減勞動力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集體應繳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被征地組要按照政務(村務)公開的要求,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使用管理情況公開。 第十條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原則上在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給個人。對參加社會保障的,安置補助費首先用于繳納被征地農民本人的社會保險資金,在農轉非手續辦理后15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社會保險機構,作為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個人繳費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給個人作為生活安置費用。不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生活(安置)補助費由被征地組在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監護人。 建(構)筑物 拆遷補償 和安置 第二十二條 征地 拆遷 補償的建(構)筑物必須具有合法手續、正規成型和有使用價值。所有違法違章的建(構)筑物和廢棄的設施、住宅周圍的自然道路、坎溝、天然石坎(壩)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十三條 征地被拆遷戶搬動材料和租借房屋及搭建工棚等遷家移居,每戶一次性發放搬遷(家)補助費,標準為:家庭人口1—3人600元,家庭人口4人800元,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1000元。 對被拆遷戶的電話移裝、網絡移接,每戶各補償500元,搬遷后保留戶頭,重新安裝時,有關部門只收取搬遷安裝工料費。對有線電視的被拆遷戶,搬遷后每戶補償500元,保留其戶頭,重新安裝有線電視,有關部門所收材料工時費每戶不超過500元。 對被拆遷戶其它室內設施拆遷每戶補償1500元。 建(構)筑物拆遷補償和附屬設施補償標準按附表一、附表二的標準計算補償。 第二十四條 城市(鎮)規劃區內批次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遷的,實行還房安置或貨幣安置;實行還房安置的,由實施征地拆遷的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具體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被拆遷戶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標準按每人35平方米的標準(含公攤面積,下同)計算。 被拆遷戶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積內不支付 購房 費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遷補償。 被拆遷戶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家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是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必須是持有合法手續的權利人所屬戶籍登記人員;3.必須是在被拆遷住房內長期居住的家庭人員。 以下人員享受還房安置,納入原家庭人口合并計算:1.原未享受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的被拆遷戶原征地就地農轉非人員;2.長期在被征地組居住的鄉鎮原臨聘的“幾員”、輪換工、下崗職工;3.經原有權機關批準回到原村民小組居住的退休干部、職工、教師等;4.現役義務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專學生、正在服刑及勞教人員。 (二)原被拆遷住房面積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按附表一規定標準補償收購。 (三) 安置房 的建設由區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統一組織修建或在土地拍賣時配建或在市場上購買 商品房 安置。 (四)安置房用地實行劃撥供地。 (五)安置房的建設標準按商品房住宅小區修建,根據規劃和安置需要可修建多層、小高層、高層;供水、供電、供氣單位確保建成的安置房通水、通電、通氣;小區內配套設施齊全。其設計方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查提供,在征求被拆遷戶意見后實施。安置房選址要充分尊重被拆遷戶的意見,充分考慮水、電、氣等市政基礎設施配套。 (六)安置房套型分為3種,按建筑面積計算:70平方米/套、105平方米/套、140平方米/套。 (七)人口為4人或4人以上的被拆遷戶,可對應選擇兩套達到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安置房。 第二十五條 城鎮規劃區內商業門面房的認定及補償。 (一)商業門面房的認定:位于民政部門命名的已建成的街、路、巷,并辦理了 營業執照 、繳納了相關稅費、經營3年以上且仍在經營的門面房,可認定為商業門面房。 (二)商業門面房實行貨幣補償,標準為:進深7米按附表一相同結構補償標準的3倍計算,進深超過7米部分按附表一相同結構補償標準的1.5倍計算。 (三)被拆遷戶將原住宅擅自改為經營性用房的,拆遷時仍按住宅標準補償。 第二十六條 被拆遷戶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被拆遷房屋及附屬設施由實施拆遷的單位組織統一拆除,殘值歸政府。 對不符合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被拆遷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 實行貨幣安置的,按附表一和附表二的標準補償,自行拆除,并不再選址建房。 第二十七條 城鎮規劃區外和單獨選址項目征收土地涉及的房屋拆遷,可實行貨幣補償安置,按附表一和附表二的標準補償,自行拆除。 被拆遷戶拆除后需要建房的,原則上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統一規劃選址,安排到農民新村或居民點集中建設,所需土地由被征地組或被征地組所在的村民委員會調劑解決。新建房屋占用耕地的,按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減半補償,但不計算農轉非人員安置,涉及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按本辦法標準補償。減半補償的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組,不納入被征地組農轉非人員安置經費,由被征地組按有關規定使用。新建房屋占用非耕地的,不予補償。 被拆遷戶新建房屋占用土地面積人均不能超過30平方米,家庭人口在3 人以下的按3人計算,4 人的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按5人計算。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要加強對被拆遷戶新建房屋占地、建設的管理和指導,協助辦理建房有關手續。有關部門免收一切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八條 統一修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建設應提前準備,原則上做到先安置、后拆遷,確需過渡的,要落實過渡房源,支付過渡費。過渡費支付標準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還房安置被拆遷戶的,從拆遷還房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的過渡費:標準為1—3人的4000元/戶•年,4—6人的6000元/戶•年,7人以上的7000元/戶•年。 還房安置的拆遷過渡期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過渡費增加一倍支付。 凡提供了安置房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安置房的,不再支付過渡費。 (二)對實行貨幣補償安置自拆自建需要過渡的被拆遷戶,由拆遷人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標準,一次性支付6個月的臨時過渡費。 第二十九條 征收魚塘按魚塘的水面面積2000元/畝的標準補償魚苗損失費,魚塘的其他附屬設施按廣安市征收土地的地面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標準執行(見附表二)。 第三十條 征收土地涉及到預制場、學校、醫院、敬老院、廠房、水塔、配電房(站)、抽水站等建筑物,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征收土地涉及的桿管線遷移,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220V(含220V)以下電力桿線按電桿數量計算,對每桿一次性補助1000元(其桿數為拆遷桿數和恢復新建增加桿線數之和)。 (二)廣播、電視、電話設施拆遷按電桿數量計算,對每桿一次性補助800元(其桿數為拆遷桿數和恢復新建增加桿線數之和)。 (三)220V以上的10kv、35kv等電力桿線和移動、聯通、電信以及國防光纜等通信設施以及輸油輸氣管線和供水管道遷改、文物保護等補償費用,由征地單位與產權單位進行協商確定補償金額,協商不成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中介機構評估,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后拆除。 對于廣安市的征地補償的相關規定,首先土地補償費按照每年生產總值的10倍進行計算。而補償費用則按每年6倍的方式進行計算,而相關的樹木、林地的相關賠償則按照1500/畝來進行相關的計算,這就是相關 賠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