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如果尚未構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 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的同時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無能力賠償 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交通肇事罪 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 駕駛機動車 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交通肇事逃逸 的相關法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發生 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觸犯什么法律?交通肇事逃逸 觸犯什么法律? 觸犯 刑法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 法規 發生 交通事故 后,對于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駛,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所謂的“逃逸”在行為人的主、客觀上無非是正常行駛行為的繼續化,是 交通肇事罪 中的重要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法釋〔2000〕33號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發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 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 過失犯罪 ,為保持 犯罪構成 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 肇事逃逸造成人員死亡,將被判定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另外還要賠償受害人家屬必要的金額,其中包括誤工費、喪禮費、 撫養費 以及各種費用等。另外當事人的駕駛證吊銷,終身不能進行駕駛。所以說當事人遇到問題應當冷靜進行處理。
肇事逃逸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發生交通肇事逃逸之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肇事者可能承擔三方面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的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不過要注意,其中的刑事責任,要求是肇事逃逸的具體情節實際構成了刑事犯罪之后,那么才會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我國法律中的量刑標準,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這一責任并不是一定會有的,關鍵還是要看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
肇事司機逃逸需要承擔的責任:1、行政責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2、民事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3、刑事責任。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的認定 法律法規是什么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的認定 法律法規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將交通肇事逃逸從交通肇事罪中分離出來,單獨設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此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肇事后果持過失心理狀態,因而只能按照過失犯罪處理。依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