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10-40萬不等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這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造成嬰兒(患者)死亡。
賠償指數100%,醫療事故給患者造成的各種損失,法院會根據醫療機構和患者在整個醫療事故中的過錯程度來承擔一定的責任,如完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是為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制定。經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2002年4月4日發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擴展資料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
嬰兒的醫療事故,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條文規定的醫療事故等級,據實際情況劃分并進行賠償,判斷事故主要責任方,可在法院的協調下明確具體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醫療事故的構成應具備的條件:
1.發生醫療事故的行為主體必須是醫療機構內的醫務人員。
2.醫療事故必須是發生在正常的、合法的醫療服務中,由于醫療過失或者過錯,導致的病人身體健康的損害。
3.醫療事故必須是醫務人員治療護理過失造成的病人身體健康的損害。
4.病人的身體健康損害后果已經發生,不是可能發生。
5.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必須與病人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這種因果關系必須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確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百度百科-醫療事故
新生兒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只有六十周歲以上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的限定,故新生兒應按成人標準賠償。
1、醫療費賠償金額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補助費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4、陪護費賠償金額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及型器具的費用7、喪葬費賠償金額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9、交通費賠償金額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10、住宿費賠償金額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11、精神損害撫恤金賠償金額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意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新生兒死亡賠償要看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可以申請進行醫療過錯鑒定或者醫療事故鑒定。經過鑒定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如果確實屬于院方的醫療過錯,醫院承擔侵權責任。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八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新生兒死亡賠償70萬 ;
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