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不一定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如果有事可以提前退租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與出租人協商退還租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的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房必須簽一年合同么法律分析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租房簽合同沒有要求必須一年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可以選擇、年、季、月等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具體可以與房東進行協商。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以下事項:(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2)住房具體情況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住房的具體位置都要寫清楚。(3)寫清楚租賃期限等注意事項。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租房的時候簽的合同上要求必須租夠一年有法律效力么有法律效力。既然合同約定了為1年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那么如果提前搬走就屬于違約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要承擔違約責任。對于提前退租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想拿回部分租房費用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的,如果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有關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相關條款,就按照合同執行,如果沒有,建議與房東協商解決。
法律分析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式、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合同自成立時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一旦簽訂了租賃合同,雙方就應按約履行。但根據具體情況,合同法中還有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違約一方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在租賃合同中,如承租人不想承租時,應提前告知房東,讓房東有一定的時間再尋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應當予以合理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租房簽合同必須一年嗎?如果我只想租4個月或者5個月或者半年呢?應該怎樣?租房簽合同沒有要求必須一年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可以選擇、年、季、月、具體可以與房東協商。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
1、雙方當事人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房屋租賃合同中寫到租期暫定一年,必須要租一年嗎?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你交房屋押金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了沒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交了的話那就必須合同租期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否則人家完全可以不退你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