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是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后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傷殘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結論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的準則和依據。本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和原勞動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按確診疾病的類別和功能障礙的程度分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三個程度檔次。
法律依據: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第二條:1.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兩個程度檔次。2. 中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畸形或嚴重損害,致使傷病的組織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3。 中的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明顯畸形或損害,致使受損組織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4.如果傷病職工同時符合不同類別疾病三項以上(含三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條件時,可確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 本標準將《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級和5至6級傷殘程度分別列為本標準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范圍。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第三條:中勞動能力喪失程度主要以身體器官缺損或功能障礙程度作為判定依據。本標準中對功能障礙的判定,以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時所作的醫學檢查結果為依據。
鑒定結果是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可以辦理病退嗎可以
根據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 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辦理退休。先向所在單位提出辦理病退申請,并提交病情診斷證明、檢查化驗報告、病歷等資料,由單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申報,鑒定委員會將組成專家組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鑒定標準進行鑒定,最后由勞動能力鑒定...
一、 辦理病退(職)的基本條件:
1、凡是在個人窗口參保的下崗失業人員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殘的,竟本人申請均可辦理。
2、病退年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上。
達不到上述年齡因病可以辦理退職。
概要:企業職工病退如何操作的?需要哪些相關條件? 答:國務院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 ...
企業職工病退如何操作的?需要哪些相關條件?
答:國務院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
1、辦理病退的條件
(1)經本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
(2)達到規定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工齡)滿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病退申請,由用人單位于每季度第一個月持本人身份證、病歷資料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繳費的,應委托社會保險服務公司辦理。同時符合病退三個條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條件(1)、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的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退職。
2、需提交材料
辦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職工身份證;
②個人檔案;
③退休審批表;
④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⑤醫務技術鑒定結論;
⑥欠費企業職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職工本人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寫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待遇。
3、病退辦理程序
①材料審核:由企業或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提供相關材料,經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審核符合退休條
件的,通知申報單位進行公示;
②辦理公示:由申報單位在顯著位置對擬退休人員的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退休類別、工種及待遇情
況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由企業紀檢、工會、勞資人事部門聯合出具公示證明,并持退休
審批表到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辦理職工退休審批手續。
問題二:我還想請問一下,病退后的待遇與在職時的待遇有什么變化嗎?
回復:病退人員養老金待遇
1、病退職工計算養老金待遇時,取消新老辦法對比,使用新辦法計算。計算公式: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①)×(1-提前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過渡性養老金”是指按職工1995年以前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等推算的儲存額除以120計算的養
老金。“調節金①”是指按省規定的當年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乘以5%,乘以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
限,再除以職工全部繳費年限計發的調節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病退職工在養老金調整時可享受退休人員待遇;男不滿50周歲,
女不滿45周歲的病退職工只能享受每月領取生活費的標準;
3、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不滿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病退職工養老金實行一次性結算;
什么病算喪失勞動能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的條件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經治療后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 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愈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后血紅蛋白長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并癥,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后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長期中度呼吸困難。
14、心功能長期在Ⅱ級。
15、中度肝功能損害。
16、各種疾病造瘺者。
17、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8、 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
19、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30度。
20、雙耳聽力損失≥91分貝。
21、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5至6級者。
擴展資料:
1范圍
本標準規定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了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原則和分級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對其身體器官缺損或功能損失程度的鑒定。
2總則
2.1 本標準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兩個程度檔次。
2.2 本標準中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畸形或嚴重損害,致使傷病的組織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
2.3 本標準中的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明顯畸形或損害,致使受損組織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
2.4 如果傷病職工同時符合不同類別疾病三項以上(含三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條件時,可確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5 本標準將《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級和5至6級傷殘程度分別列為本標準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范圍。
參考資料:
喪失勞動能力-百度百科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標準適用范圍是哪些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的分級標準勞動能力喪失程度分3個檔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病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是指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畸形或嚴重損害,致使傷病的組織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是指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明顯損害或畸形,致使受損組織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三)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是指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部分缺失、損害或畸形,致使受損組織器官功能輕度障礙。(四)傷病職工同時符合不同類別疾病兩項以上(含兩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條件時,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研究,可確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攜帶鑒定結論書、檔案、戶口簿、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局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