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1、超市購物發現質量問題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的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可以要求超市調換或者予以賠償。但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是在該商品是在超市購買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的。如無證據證明是在超市購買的,超市沒有退換貨的義務,可以向商品生產廠家提出退換貨要求。
2、這里的證據包括超市的購物小票或者購物發票,也可以是超市進貨記錄、銷售商的銷貨記錄中標明的商品批號等信息。
3、雙方對是否在超市購買的商品有爭議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相關說明
超級市場一般經銷食品和日用品為主,其特點主要是,①薄利多銷,基本上不設售貨員經營中低檔商品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②商品采用小包裝、標明分量、規格和價格;③備有小車或貨筐、顧客自選商品;④出門一次結算付款。
2020年12月31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場、超市疫情防控技術指南》。
在商場買的東西質量有問題怎么辦?要有購物憑證
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我們在超市購物不論是出現了質量問題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還是需要退換貨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都要出示購物憑證,也就是超市的購物小票,如果沒有購物憑證,超市是不會受理的。
找客服處
憑購物小票,再拿著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我們購買的物品,然后找到超市的客服處,說明情況。
處理意見
我們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及相關規定,和超市協商,對購買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品要求退換,以及賠償。
維權
如果我們對超市的處理意見不滿意,以及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可以通過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投訴商家,進行維權。
超市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賠償標準消費者購買經營者提供的商品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存在質量問題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可以視情況不同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一、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但消費者未使用,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也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二、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有質量問題,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或者造成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了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具體可以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
在超市買到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怎么辦?1.首先找出此物品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的小票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與店家溝通,要求賠償。
2.如果溝通不成功,可以向消協或者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維權。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購買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視情況不同,分情況進行處理。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但消費者未使用,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也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擴展資料:
第三十四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參考資料: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在超市買到變質的東西如何處理?可以向超市申請賠償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賠償金額是支付價款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的十倍或者損失的三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超市商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擴展資料
變質食品賠付案例:
男子殷某在漢陽一家超市購了一盒過期食品,將該超市訴至法庭,訴請10倍賠償。昨日從市中級法院獲悉,殷某訴求獲法院二審支持。
2013年6月17日,殷在漢陽某超市購買桃花姬阿膠糕一盒,價款為251元。殷某出超市后即發現,其購買的桃花姬阿膠糕生產日期為2012年8月7日,保質期為10個月,該盒食品已過期10天,遂向該超市要求退貨。但雙方協商未果。
同日,殷某向市工商局漢陽分局申訴,要求退貨,并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要求10倍賠償。
經漢陽工商分局調解,該超市認為殷某所提供的過期桃花姬阿膠糕不是其超市出售的產品。該超市稱,按照殷某提供的阿膠糕批號,經查詢,該批號產品系山東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發貨日期為2012年8月10日,該貨是發往山東冠縣益民,而不是發往武漢市的。
漢陽工商分局遂終止調解。殷某不服,向法院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殷某據以提起訴訟的桃花姬阿膠糕是否就是當時超市銷售的商品,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殷某提供了商品實物及購物發票,超市未提交同期進貨的證據,證實其銷售的阿膠糕與殷某提供的阿膠糕不是同一批次產品,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且該超市作為大型超市應有完整的視頻監控系統,能夠對殷某購買食品行為的真實性起輔助證明作用,但超市也未能提供。超市雖然能夠證明該商品登記的發貨單位為冠縣益民,但不能證明超市沒有購進該商品。
因此,認定超市出售過期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判決超市退還殷某貨款251元,賠償殷某10倍的價款2510元,賠償殷某交通費500元。
超市不服,提起上訴稱,其所銷售的產品只是過了保質期,并不屬于違反了食品安全標準。產品是否有質量問題應當由相關專業部門進行鑒定,而殷某并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涉案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并且銷售者主觀上并不存在故意,只是存在未來得及整理過期商品的情形,最多也僅屬于過失,對殷某也未產生實際損害。因此,不應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向殷某支付10倍賠償金。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大型超市出售過期食品遭重罰 過期10天處10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