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征用土地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一)征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耕地(含園地、魚塘、藕塘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下同)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 土地補償費 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 (二)征用城市規劃區范圍外的耕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八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葦塘、水面等農用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鄰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六倍; (四)征用鄉(鎮)、村公共設施或者公益事業、鄉鎮企業和農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體所有土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鄰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至七倍; (五)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鄰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 征用土地的 安置補助費 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征用耕地,其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二)征用林地、牧草地、葦塘、水面以及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鄰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鄰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青苗補償費按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樹木,凡有條件移栽的,應當組織移栽,付給移栽人工費和樹苗損失費;不能移栽的,可給予作價補償;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可按有關規定給予折價補償,或者給予新建同等數量和質量的附著物。
安徽省新的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國家為了發展會建設很多新型的設施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當然是需要土地的,每個地區對土地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也不是每一片土地都是有必要的,根據地形的不同,建設的設施也會有所差異,同時,在面對國家征收土地時,每個地區有自己的補償標準。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安徽省新的 征地補償標準 是怎樣的? 安徽省新的征地補償標準 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內征收 集體土地 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均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 征地補償 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各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特殊地類提高征地補償標準。 二、使用國有農(林、牧、漁)場土地,參照農(林、牧、漁)場所在鄉(鎮、街道)的區域(區片)征地補償標準執行,農(林、牧、漁)場周邊有多個區域(區片)的,按周邊區域(區片)的最高標準執行。 三、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新舊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工作,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新征地補償標準施行前已依法獲得 征地 批準,且市、縣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補償標準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且未實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四、各市、縣征地補償標準,由省人民政府統一制訂,并根據國家規定和各地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各市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調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后執行,調整周期與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周期相同。 五、新征地補償標準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也是安徽省政府自己的要求。有些地區比較發達,有很好的發展前景,當然賠償費用就會高一些,就算在同一個省份,也會有地形的優勢與劣勢。有些人也會不會很情愿讓出自己的土地,但為了國家發展是很有必要的。
安徽省征地補償款標準是怎樣的一、安徽省征地補償款標準是怎樣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 宅基地 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 拆遷 ,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二、不服征地決定該怎么辦 1、行政復議程序前置 對征地行為不服,復議前置是程序的需要,這是征地行為與其他行政行為救濟渠道不同的地方。 《 行政復議法 》第6條規定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征收財物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第9條規定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第1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第1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在法定 行政復議期限 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需要補充的是,提起行政復議時應選擇適當的復議機關: (1)若征地行為由國務院部門作出,復議機關為國務院; (2)若征地行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復議機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3)若征地行為由兩級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機關作出,復議機關為進行授權委托的兩級人民政府。 2、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可以依照 行政訴訟法 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財產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第19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 ; 第25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我們要知道,當農民的土地被征收時,主要要看該土地是用于什么的,如果土地的收益較高,那么補償相對就會更高一些,如果土地沒有收益,那么土地的使用權人可能是無法獲取賠償的。
安徽省新的征地補償標準1、 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如房屋、其它設施安徽省土地征用最新補償標準 ,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 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