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工傷認定辦法 為規范 工傷認定程序 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依法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維護當事人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的合法權益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根據有關規定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7號《工傷認定辦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新修訂的《工傷認定辦法》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56次部務會議通過并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工傷認定辦法》同時廢止。
工傷認定最新標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鑒定標準最新的工傷鑒定標準最新的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
(一)一級工傷鑒定標準
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占體表面積90%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二)二級工傷鑒定標準
二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三)三級工傷鑒定標準
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四)四級工傷鑒定標準
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
(五)五級工傷鑒定標準
五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
(六)六級工傷鑒定標準
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
(七)七級工傷鑒定標準
七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
(八)八級工傷鑒定標準
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內容。
(九)九級工傷鑒定標準
九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更多內容。
(十)十級工傷鑒定標準
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最新工傷認定標準最新 工傷認定標準 如下 一、認定 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的七種法定情形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的法定情形有七種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 職業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最新工傷認定標準是什么在工作中有少數員工有時會遇到 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的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一般是要經過勞動部門的認定的,這樣才可以得到工傷方面的賠償。另外在因為工作原因造成勞動者人身 傷殘 的情況下,還需要進行 傷殘鑒定 ,此時一般是分為一到十級的,針對不同的 傷殘等級 ,自然實際作出的賠償就是不同的。另外,也要考慮到在不同的城市,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同一個工傷傷殘等級對應的 賠償標準 也有差異。而我國《 工傷認定辦法 》等相關 法規 中,其實就 工傷認定 作出工傷認定辦法最新版本 了相應的規定,具體的認定方法標準等,必須需要滿足一些條件的,下面就給各位講解有關工傷認定的標準等。 勞動部門認定工傷是有前提的,首先是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傷的,一般是準備工作時候以及收尾工作的時候也算的,有的還是患有 職業病 的。另外,如果勞動者在上下班過程中由于非本人原因引起的 交通事故 等也是屬于工傷的范疇的。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并非所有的在工作時間或者工作范圍內人身受到了損害了,那么就一定會按照 工傷事故 來處理。 有一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屬于工傷的,一個是在工作時間因病住院或者是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有的是在救災的時候受傷的也算的,有的是退役軍人的,在原來部隊時候負傷的,工作的時候舊傷復發的也算工傷的。 不過對于上班時候故意犯罪的,或者是酗酒吸毒的就是不算工傷的。 實踐中,可以認定構成工傷的情形其實還是蠻多的,但就算我們或者用人單位判斷屬于工傷,實際還是需要申請進行認定,一切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認定結果為準,這個時候就要注意在法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了。上面就是關于 工傷的認定 標準的,這個也是前提的,可以認定工傷才可以評定等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