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除非是違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經審批,辦案人員擅自決定的,這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或者前面也都是依法審批的,但如果拘留超過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了時限,一般是37天,同時后來又撤案、不起訴或無罪的。這二個條件如果同時滿足時,是可以申請郭嘉賠償的。實際上這種情況是很難同時發生的。
一般正常情況下依法律規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強制措施的,最多的情況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屆滿后報檢察院捕,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后變更取保候審的,這種一般是不賠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條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應當立即釋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第二十一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規定應當給予國家賠償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刑事拘留37天后無罪釋放可以要求賠償嗎根據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在看守所羈押37天無罪釋放的,一般是沒有補償的,如果是逮捕后無罪釋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17條規定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
(2)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刑拘37天無罪釋放國家賠償嗎【法律分析】
刑事訴訟中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在偵查過程中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而采用的。同時刑事拘留又是一種強度較為嚴厲的強制措施。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當事人及其親屬應當立即聘請律師介入,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被拘留人的權利。當事人被錯誤羈押后無罪釋放的,由辦案機關承擔國家賠償的責任,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無罪釋放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在偵查階段違法拘留或者超過拘留時間其后撤銷案件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可以獲得國際賠償。刑事案件中,被無罪釋放,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需要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進看守所無罪釋放有補償嗎 :1、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2、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3、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4、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2.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