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職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視為工傷。
理由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
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的,視同工傷。將工作帶回家,在家加班工作,應當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第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制定和實施該條例的目的在于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因此,理解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首先應當要看職工是否為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了單位的利益從事本職工作。為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了單位的利益,將工作帶回家,占用個人時間繼續工作,就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第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二)、(三)項“認定工傷”時的法定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第十五條“視同工傷”時使用的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相對于“工作場所”而言,“工作崗位”強調更多的不是工作的處所和位置,而是崗位職責、工作任務。職工為完成崗位職責,在家加班工作,當然可以理解為屬于第十五條規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第三,視為工傷是法律規范對工傷認定的擴大保護,的確不宜將其范圍作擴大理解。
但是,應當注意的是,第十五條將“工作場所”替換為“工作崗位”,本身就是法律規范對工作地點范圍的進一步拓展,將“工作崗位”理解為包括在家加班工作,是對法律條文的正常理解,不是擴大解釋。職工在家加班工作,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在此過程中職工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當然應當視為工傷
在家里加班猝死算工傷嗎職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視為工傷
加班中途突發疾病是否可以算工傷?在工作中突發疾病,不能一概而論,關鍵要看突發疾病后引發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的后果。 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我國2011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改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由此規定可以看出,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突發疾病,如果當即死亡或突發疾病后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則視同工傷,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否則,不應當按照工傷對待。”
員工回家加班突發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員工加班回家后猝死,是不屬于工傷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家加班突發疾病算工傷嗎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