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 結婚 兩個月 離婚財產 怎么分? 我國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的 夫妻財產 制度實行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的是共同共有制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 離婚 時一般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 婚姻法 》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愿即可,堅持自愿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 財產分割 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二、新婚姻法 離婚財產分割 的法律規定 婚姻 法規 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 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并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沖突,不再適用,其余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 具體包括: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 分居 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作者按:我認為此規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財產為5,另一方財產為3,差額應為2,財產為5的一方給對方2,財產少的一方變為5,財產多的一方變為3,是又不公平了。這是立法者的一個失誤,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條與該解釋沖突,所以不再適用)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 證據 ,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 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此處立法者顯然考慮到了5-2=3的問題) 10、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后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 房屋所有權 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期限應不僅限于8年) 1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 撫養 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 15、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6、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 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 贍養 義務等所負 債務 ,應認定為 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18、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19、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0、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 離婚訴訟 ,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 21、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進行處理。 離婚財產的分割與結婚時間長短并無關系,關鍵是結婚程序合法與是否有財產協議,如果結婚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且未簽署 婚前財產協議 ,離婚的話,夫妻共同財產是平等分割。
剛結婚就離婚財產怎么分割法律分析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離婚婚后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剛結婚就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結婚一年的財產分割并沒有特殊之處,而離婚財產分割主要看以下幾點:
1、雙方有婚姻財產約定的,以雙方的約定為準。
2、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了財產分割一致的,以協商結果為準。
3、如果雙方沒有婚姻財產約定或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時,一般會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則進行分割,適當的會參考雙方對財產的貢獻,以及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等因素。
4、一方的婚前財產或是婚后屬于個人財產的,均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剛結婚兩個月,想離婚了,財產怎么分割剛結婚3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般應均等分割。對不宜分割使用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兩個月男方提出離婚,但是如何分財產和補償結婚兩個月應該沒有什么共同財產所以沒有什么財產可以分呢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結婚后夫妻的工資收入屬于共同財產房子婚前是誰的就是誰的如果房子是男方購買的那么離婚女方沒有東西可以分割嚴格意義上講在法律上是沒有什么東西但是在情感上男方會給女方什么補償是剛結婚兩個月離婚財產怎么分 你們自己私下可以商量的也許有也許一分也沒有。這是自己的選擇沒有遇上對的人。結婚兩個月男方就要提出離婚什么原因女方應該自己很清楚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都屬于婚前財產都屬于個人自己是誰的東西誰就自己拿走不是自己的也強求不來協議離婚比較簡單兩個人商量好房子是誰的誰拿走家里存款多少婚后的話兩個人平分。至于補償兩個字在法律上沒有什么規定。結婚是兩個人同意才能結婚而離婚只要一個人想要離婚就可以離婚。這就是現實。如果你不同意協議離婚那么南方只有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個時候你有什么個人要求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來個人觀點男方愿意給你什么會給你什么不愿意給你什么自己也是很清楚的是自己的自己就帶走不是自己的,也強求不來。通過這件事情自己應該吸取一個教訓,不要把自己輕易的交出去輕易得到的東西別人也不會珍惜的。如果有其他原因,自己自知之明為什么會有現在這樣的結果如果是被欺騙結婚那么自己可以不同意協議離婚讓他自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到時候,自己應訴不行的話找個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必須的但是補償兩個字輕易提出來讓人感覺不能理解,因為外人不知道有什么可以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