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擔與舉證須知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舉證責任與證據準備指南
一、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常常出現沒有目擊證人、交通信號燈失效的情況。此時事故雙方往往各執一詞,都指責對方違反交通法規。這種情況下,法律對舉證責任有明確規定。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事故賠償首先由交強險賠付。超出保險范圍的部分按不同情況處理:機動車之間的事故按過錯比例擔責;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的事故,若行人無過錯則由機動車全責,若行人有過錯可減輕機動車責任,但機動車無過錯時仍需承擔最多10%責任。
具體來說,機動車之間的事故需要雙方各自證明對方過錯。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之間的事故,法律將舉證責任轉移給機動車一方。只有機動車能證明對方存在過錯,才能減輕自身責任,否則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二、醫療相關證據準備要點
事故當事人需要準備完整的醫療證明文件。首先是所有就診記錄,包括門診病歷、住院記錄、檢查報告。這些文件要完整記錄受傷部位、治療過程和康復情況。
其次是費用單據,要收集所有醫療收據原件。包括掛號費、檢查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注意保存每日費用清單,避免遺漏重要支出。涉及轉院治療的,需要提供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
康復階段需要準備病假證明和護理證明。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應明確標注建議休息天數。需要家屬護理的,要開具護理人員證明和護理費用單據。涉及后續治療的,還需提供治療方案和預估費用說明。
三、財產損失證據收集規范
車輛受損需要準備三方面證明:一是車輛權屬證明,包括行駛證、購車發票、保險單;二是維修清單,要詳細記錄更換零件和維修項目;三是評估報告,重大損失需專業機構出具。
隨身物品損失要列明清單。包括損壞物品名稱、購買時間、價格憑證。貴重物品如手機、電腦需提供購買發票,特殊物品可申請鑒定機構評估。衣物等日常用品可參照市場價格估算。
營運車輛需額外準備收入證明。出租車要提供承包合同和日常營運記錄,貨車需提交運輸合同和貨物損失憑證。網約車司機應準備平臺接單記錄和收入流水。
四、責任認定必備文件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核心證據。這份由交警部門出具的文件會載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和責任劃分。當事人需在收到認定書后仔細核對內容,發現錯誤要及時申請復核。
輔助證據包括現場照片和監控錄像。要拍攝車輛位置、剎車痕跡、散落物位置。有監控的路段可申請調取錄像,商店私裝攝像頭也可能記錄事故過程。手機拍攝的現場視頻同樣有效。
證人證言需及時固定。現場目擊者的聯系方式要記錄,有條件可做書面證詞。執法人員到達前,當事人可用手機錄音記錄對方陳述。但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隱私。
五、特殊情形證據補充
涉及傷殘賠償需準備鑒定報告。治療終結后,需到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評定。鑒定書要包含檢查結果、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多處傷殘的需注明綜合評級結果。
死亡案件需補充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等,用以確認賠償權利人。被扶養人情況需提供戶籍證明和收入證明,未成年人還需提供在讀證明。
訴訟材料包括起訴狀和委托書。起訴狀要寫明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多被告情況需列明所有責任方。委托律師處理的要提交授權委托書,親屬代辦的需提供身份關系證明。
處理交通事故賠償時,證據準備越充分越有利。當事人要注意及時收集各類證明材料,對不確定的事項可向專業機構咨詢。完整的證據鏈不僅能加快處理進度,更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遇到復雜情況時,建議及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