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只能重新進行傷殘鑒定或者在訴訟過程中通過各種訴訟手段來排除或者降低傷殘鑒定結論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的證明力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使其不被法院采納。
【法律分析】
從法律性質上看傷殘鑒定其實是一種民事行為,其結論是一種專家證人提供的證言,并不是行政行為,所以對傷殘鑒定有異議不能提起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在實務當中,一般是受害人去申請傷殘鑒定,最好是由雙方協商確定鑒定機構或處理事故的部門推薦的專業機構,在做鑒定前一定要通知對方,這樣做出的鑒定結論對方比較容易接受,但對方如果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同樣可以要求重新做鑒定,不過鑒定費用由對方出。還有一種是可以申請法院委托鑒定,但這必須要立案以后才能申請委托。當事人如果對法院委托的機構做的鑒定結論也可提出異議并要求重新鑒定,但這個門檻要比前面一個高。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重新鑒定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一)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可能影響鑒定意見正確性的;(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四)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五)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六)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七)其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他應當重新鑒定的。不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作出不準予重新鑒定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交通事故中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處理?對交通事故中傷殘鑒定有異議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的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對鑒定有異議的當事人可以再收到傷殘鑒定結論之日后三日內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申請重新傷殘鑒定。如果經縣級以上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可以重新進行傷殘鑒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異議應該怎么辦對交通傷殘鑒定有異議可以依照相關程序和條件申請重新鑒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一)鑒定人不具備相應資格的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四)鑒定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對傷殘鑒定有異議怎么辦 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鑒定人已經收取的鑒定費用應當退還。拒不退還的,依照本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對鑒定意見的瑕疵,可以通過補正、補充鑒定或者補充質證、重新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重新鑒定的申請。重新鑒定的,原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