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這個就太多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了,比如說合同或者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員工曠工造成的經濟損失怎么辦員工曠工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向員工索賠。
曠工意思為正常工作日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曠工一天扣多少工資的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按現行做法,曠工當天,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除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外,不得額外扣工資的。另外,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警察調查造成個人經濟損失是否可以要求其賠償警察調查造成個人經濟損失可以要求其賠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造成當事人權益傷害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的追究過錯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可以要求進行賠償。
法律分析
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造成當事人正當權益損害,可以要求進行行政賠償,傷害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的過程中,因其行為違法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行政賠償的范圍是指國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的領域,即國家對哪些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給予賠償,而對哪些損害不予賠償。所謂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人身權包括人身自由權、身體健康權和生命權。凡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職務違法行為,國家都要承擔賠償責任。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可以要求刑事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七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自離要賠償多少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的規定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勞動者自離要賠償的經濟損失看具體情形來確定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和保密協議的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可以根據協議約定的違約金條款要求賠償。如果沒有相關協議,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內容要求賠償。根據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要怎么賠償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可以看出,若員工本人原因,也就是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那么公司是可以向員工索賠經濟損失的。并且,上述法律規定的是雙重標準,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經濟損失可以賠償 ;二是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而作為企業,公司也應知曉經營過程中風險與利益共存。管理上要科學有效制度化,在諸如催討貨款的經營行為中,資金流轉應通過銀行轉賬等安全的方式,現金流轉要兩人以上并落實具體案情措施。發生事故,經濟受損,即便主要過錯在員工,企業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