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如果職工與用人單位在工傷待遇方面產生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理方法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的,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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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和用人單位發生工傷方面的爭議一、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爭議按照什么處理
1、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的爭議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個人工傷認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事故情況材料;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爭議按照什么處理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是勞動爭議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協商不成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4種途徑解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
1、當事人協商。法律法規提倡協商解決爭議,但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進行協商,但是任何一方或者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他人都不能強迫進行協商。
2、企業內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的調解是群眾性調解,當事人雙方經調解達成協議靠當事人的自我約束來履行,不能強制執行。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裁決,是具有國家強制力的勞動爭議處理方式。當事人可以不經協商或企業內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訴訟。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審理并作出判決或裁定。人民法院的審理包括一審、二審及再審程序,最終的生效判決標志著這一勞動爭議案件的最終解決。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如何處理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是勞動爭議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協商不成的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發生后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