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危險駕駛罪刑期為一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以危險駕駛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根據犯罪情節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倘若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將會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罪危害公共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的一般涉嫌 交通肇事罪 和 危險駕駛罪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 罰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幾年危害公共安全罪輕則判三年及三年以上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重則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的種類如下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
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壞特定設施、設備的犯罪包括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