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危害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
傷害公民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生命健康權。
損害國家集體社會和個人的財富。
制造社會混亂甚至留下安全隱患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給許多人許多家庭帶來終身的痛苦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踩踏事故主要是傷害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行為有。
在公共場所時攜帶易燃易爆的物品。
在公共場所挑釁滋事,打架斗毆。
在人口密集處擁擠造謠,制造混亂。
在公共場所妖言惑眾,蠱惑人心,煽動鬧事。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有哪些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犯罪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二、破壞特定設施、設備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犯罪;三、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犯罪;四、以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對象的犯罪;五、過失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妨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會管理的違法行為有哪些具體有以下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有相應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規定: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法條:
第十一條 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妨害公共安全(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的根本性區別在哪里? 拜托各位大俠犯罪行為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的最本質特征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妨害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
是否造成嚴重后果的說法不正確,因為刑法中好多罪名是危險犯,即造成發生某種危險的可能就構成犯罪!本答案由金華律師朱建忠網(可百度查看基本信息)助理整理提供,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