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北京 朝陽區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的 工傷鑒定 中心 可到北京朝陽區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的勞動鑒定中心有相關辦理業務。 具體辦理如下第一條 根據《北京市企業勞動者 工傷保險 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 勞動關系 的勞動者(以下簡稱職工)。 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職工(包括個體經濟組織雇工、下同)發生 工傷事故 或確診為 職業病 ,應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工傷認定 。認定為 工傷 的,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評定 傷殘等級 ,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四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企業(包括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下同)職工工傷認定工作的主管部門。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企業職工的工傷認定工作。 第五條 企業職工發生負傷、致殘、死亡的,符合《規定》第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屬于《規定》第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 第六條 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在十五日內向企業 營業執照 注冊住所地(以下簡稱住所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填報《企業勞動者工傷報告表》;在三十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企業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負傷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轄區內企業工傷事故情況。 第七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按取得相關證明材料之日起順延三十日: (一)屬于統計范圍的重傷以上的因工傷亡事故,自安全監察部門作出事故批復結案之日起計算; (二)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以舊傷復發首次治療或診斷之日起計算; (三)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計算; (四)符合《規定》第六條第八款的“ 交通事故 ”、第九款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傷亡,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裁決書、 交通肇事 者逃逸證明之日起計算; (五)職工在醫院搶救超過三十日的,以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企業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必須按《規定》第八條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書》; (二)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 (三)企業的工傷報告,屬于統計范圍的因工傷亡事故,提交安全監察部門的結案批復; (四)工傷職工的 身份證 明及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五)其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他相關證明材料
朝陽區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
二、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
1、委托律師代理的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律師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隨身攜帶律師證備驗;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工傷認定申請表。
北京朝陽區的工傷鑒定中心在哪里?北京朝陽區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的工傷鑒定中心 可到北京朝陽區的勞動鑒定中心有相關辦理業務。
具體辦理如下第一條 根據《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下簡稱職工)。
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職工(包括個體經濟組織雇工、下同)發生工傷事故或確診為職業病,應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的,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評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四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企業(包括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下同)職工工傷認定工作的主管部門。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企業職工的工傷認定工作。
第五條 企業職工發生負傷、致殘、死亡的,符合《規定》第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屬于《規定》第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
第六條 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住所地(以下簡稱住所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填報《企業勞動者工傷報告表》;在三十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企業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負傷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轄區內企業工傷事故情況。
第七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按取得相關證明材料之日起順延三十日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
(一)屬于統計范圍的重傷以上的因工傷亡事故,自安全監察部門作出事故批復結案之日起計算;
(二)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以舊傷復發首次治療或診斷之日起計算;
(三)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計算;
(四)符合《規定》第六條第八款的“交通事故”、第九款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傷亡,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裁決書、交通肇事者逃逸證明之日起計算;
(五)職工在醫院搶救超過三十日的,以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企業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必須按《規定》第八條提交以下證明材料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
(一)《工傷認定申請書》;
(二)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
(三)企業的工傷報告,屬于統計范圍的因工傷亡事故,提交安全監察部門的結案批復;
(四)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明及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五)其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他相關證明材料
1、屬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的處理證明;
2、屬于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書;
3、屬于因工作緊張突發疾病的,提交企業出具的工作緊張的證明材料;
4、屬于因公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5、屬于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應有企業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6、其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他特殊情況,提交認定工傷所需的證明材料;
(六)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勞動(人事)部門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第九條 企業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可以直接向企業住所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企業工會組織也可代表工傷職工向企業住所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請的時限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時限順延十五日。
第十條 工傷職工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二)、(四)、(五)項規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親屬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外,同時提交工傷職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外,同時提交企業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不能提交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工傷職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和認定工傷必需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一條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收到企業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按照《規定》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對材料齊全、證據可靠的,在七日(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對證明材料不全的,書面通知企業限期(最長十五日)補齊;需要調查取證的,在調查結束后七日(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工傷的決定。
第十二條 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企業工會組織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按照《規定》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并書面通知企業限期(最長十五日)說明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原因,提交有關情況的證明材料;需要調查取證的,在調查結束后七日(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工傷的決定。
第十三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和工傷職工。
對符合工傷條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認定通知應當依據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明確其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和診斷結論。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工傷職工個人頒發《工傷證》。
第十四條 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憑工傷認定通知,到勞動鑒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勞動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企業和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
第十五條 職工因工作緊張突發疾病或因公外出期間突發疾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調查、情況屬實的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評定為一至四級的認定為工傷。
第十六條 職工提出因工傷、職業病導致其他疾病或傷害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并提交工傷、職業病診療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案,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委托勞動鑒定機構或者司法鑒定機構的醫療專家組進行醫學鑒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鑒定結論確定其傷害部位、傷害程度。鑒定結論證明職工的其他疾病或者傷害與工傷、職業病有直接關聯的,工傷、職業病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包括其他疾病和傷害;無直接關聯或者難以下結論的,工傷、職業病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剔除其他疾病和傷害。
第十七條 工傷職工及其親屬、企業對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區、縣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門或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區、縣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 職工被借調、聘用、勞務輸出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借調、聘用、勞務輸入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交借調、聘用或勞務輸入出合同(協議)和相關證明材料,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提交職工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 個體經濟組織向其工商注冊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單位,由其具備法人資格的上級企業向企業住所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若干企業承包建筑工程,發生工傷事故后由傷亡職工勞動關系所在企業向本企業住所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工傷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外省市工商注冊的企業在京發生工傷事故,向企業住所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 《企業勞動者工傷報告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書》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工傷證》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0年4月1日施行
北京朝陽區工傷傷殘鑒定中心在哪?這個可以問問當地勞動局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或打電話到12333。
2022年八級工傷認定標準具體內容有哪些?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 工傷 的基礎上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由設區的市以上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勞動能力鑒定,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 傷殘 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鑒定標準 一級工傷 :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4)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C.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6)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7)雙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8)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9)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0)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1)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 12)小腸切除≥90%; 1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4)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5)全胰切除; 16)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17)塵肺叁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707μmol/L(8mg/dL)。 二級工傷: 1)重度智能損傷; 2)三肢癱肌力3級; 3)偏癱肌力≤2級; 4)截癱肌力≤2級; 5)雙手全肌癱肌力≤2級; 6)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1)雙膝以上缺失; 12)雙膝、雙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3)同側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4)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16)無吞咽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 17)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18)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損傷>30cm2; 19)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呼吸困難Ⅲ級; 20)心功能不全三級; 21)食管閉鎖或損傷后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痰或空腸造瘺進食; 22)小腸切除3/4,合并短腸綜合癥; 23)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后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癥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征; 25)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 26)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術后; 27)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28)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 29)塵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30)塵肺貳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450μmol/L(5mg/dL); 38)職業性膀胱癌; 39)放射性腫瘤。 三級工傷 : 1)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偏癱肌力3級; 4)截癱肌力3級; 5)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6)中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7)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 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毀容; 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1)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2)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功能喪失; 13)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重度功能障礙; 14)雙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5)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17)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19)雙眼矯正視力30cm2; 25)舌缺損>全舌的2/3; 26)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 27)一側胸廓成形術,肋骨切除6根以上; 28)一側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 29)一側全肺切除并大血管重建術; 30)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31)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損害; 32)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33)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4)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5)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瘺; 36)膀胱全切除; 37)塵肺叁期; 38)塵肺貳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39)塵肺貳期合并活動性肺結核; 40)放射性肺炎后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41)粒細胞缺乏癥; 42)再生障礙性貧血; 43)職業性慢性白血病; 44)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45)中毒性血液病,嚴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 46)砷性皮膚癌; 47)放射性皮膚癌。 四級工傷 : 1)中度智能損傷; 2)重度癲癇; 3)精神病性癥,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 4)單肢癱肌力≤2級; 5)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 7)面部中度毀容; 8)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 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12)一側肘上缺失; 13)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14)一側膝以上缺失; 15)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20cm2; 22)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20 cm2; 23)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24)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 cm2; 25)雙側完全性面癱; 26)一側全肺切除術; 27)雙側肺葉切除術; 28)肺葉切除后并胸廓成形術后; 29)肺葉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后; 30)一側肺移植術; 31)心瓣膜置換術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級; 33)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頭、十二指腸切除; 36)小腸切除3/4; 37)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 39)外傷后肛門排便重度障礙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 42)膽道損傷致肝功能中度損害; 43)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44)腎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5)輸尿管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瘺; 47)重度排尿障礙; 48)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 49) 雙側腎上腺缺損; 50) 塵肺貳期; 51) 塵肺壹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中度低氧血癥; 52)塵肺壹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53)病態竇房結綜合征(需安裝起搏器者); 54)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 55) 放射性損傷致免疫功能明顯減退。 五級工傷 : 1)四肢癱肌力4級; 2)單肢癱肌力3級; 3)雙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4)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 5)雙足全肌癱肌力3級; 6)完全運動性失語; 7)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8)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 11)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12)一側前臂缺失; 13)一手功能完全喪失; 14)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完全喪失;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喪失; 17)雙前足缺失或雙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8)雙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復破潰; 19)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20)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后遺留重度功能障礙; 21)一側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對腦神經麻痹; 23)雙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后,需用藥物維持眼壓者; 24)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 25)一眼矯正視力1/4,但10cm2,但10cm2; 34)一側完全面癱,另一側不完全面癱; 35)雙肺葉切除術; 36)肺葉切除術并大血管重建術; 37)隆凸切除成形術; 38)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半流食者; 39)食管氣管(或支氣管)瘺; 40)食管胸膜瘺; 41)胃切除3/4; 42)小腸切除2/3,包括回腸大部; 43)直腸、肛門切除,結腸部分切除,結腸造瘺; 44)肝切除1/2; 45)胰切除2/3; 46)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47)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8)一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9)尿道瘺不能修復者; 50)兩側睪丸、副睪丸缺損; 51)放射性損傷致生殖功能重度損傷; 52)陰莖全缺損; 53)雙側卵巢切除; 54)陰道閉鎖; 55)會陰部瘢痕孿縮伴有陰道或尿道或肛門狹窄; 56)肺功能中度損傷; 57)莫氏Ⅱ型Ⅱ度房室傳導阻滯; 58)病態竇房結綜合征(不需安起博器者); 59)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減少(≤4×1010/L)并有出血傾向; 60)中毒性血液病,白細胞含量持續177μmol/L(>2mg/dL); 63)放射性損傷致睪丸萎縮; 64)慢性重度磷中毒; 65)重度手臂振動病。 六級工傷 : 1)癲癇中度; 2)輕度智能損傷; 3)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4)三肢癱肌力4級; 5)截癱雙下肢肌力4級伴輕度排尿障礙; 6)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7)一手全肌癱肌力3級; 8)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9)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10)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11)不完全性感覺性失語; 12)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13)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4)全身瘢痕面積≥40%; 15)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 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7)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0)一側踝以下缺失;或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體短縮4 cm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4)一足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25)一髖或一膝關節功能重度障礙; 26)單側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復破潰; 27)一側眼球摘除;或一側眼球明顯萎縮,無光感; 2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4; 29)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3; 30)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2; 31)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32)第Ⅳ或第Ⅵ對腦神經麻痹,或眼外肌損傷致復視的; 33)雙耳聽力損失≥71 dB; 34)雙側前庭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并足站立; 35)單側或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Ⅲ度; 36)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10 cm2; 37)面部軟組織缺損>20 cm2,伴發涎瘺; 38)舌缺損>1/3,但2 cm,但
回答于 2022-08-28
工傷協議書在現實社會中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協議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工傷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傷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工人):
身份證號:
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經醫院手術治療后,現已康復出院。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xx元,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后續醫療手術費、傷殘就業補助金和誤工費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xx元。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9、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20xx年xx月xx日
工傷協議書 篇2
甲方(死者兒子):代理人:代表人(死者其他親戚):
乙方:某某公司代理人:
茲因搬運貨物傷亡事故一事,經甲方、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于因搬運貨物傷亡事故一事,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補償費用¥元(大寫整)。
1、其中¥萬元(大寫整)由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
2、另¥萬元(大寫整)現金作為處理死者火化等喪葬事宜支出,由乙方具體掌握使用;如果甲方要求提高喪葬標準,則超出¥萬元(大寫整)的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甲方同意自行處理死者火化等喪葬事宜,該部分費用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由甲方自行支配。
3、甲方的其他參與事故處理的親戚的交通費等所有費用都包含在上述費用中,乙方不另行支付;同時,乙方負責20謝謝、年月日之前應該支付給醫院的相關費用,之后的相關費用由甲方在上述費用中支付。
二、本協議書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在20xx年月日之前處理完畢傷亡之相關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火化尸體、舉行殯葬儀式等;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協議之外提出任何其他不合理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事項后,乙方須于20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及其代理人交付上述約定款項,甲方收到后應簽署收款憑據。如果乙方不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甲方承諾:乙方履行完畢本協議后,甲方就傷亡事故一事不再向乙方及其他方面追究任何其他責任,也放棄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向媒體、政府部門、出版機構等投訴、反映等權利。乙方如認為需要向有關責任方追償,則由乙方行使追償權利。
五、甲方的代表人作為的親戚,參與朝陽區惠新里甲工傷認定 了整個事故處理過程的協調工作,并見證了甲乙雙方事故處理、簽訂本協議的整個過程。
六、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乙方向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工傷協議書 篇3
甲方:劉某,男,xxx年10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電話:……,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乙方: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北京市朝陽區……,法定代表人:劉……。
針對甲方于xxxx年11月5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村因不慎摔傷導致骨折一事,鑒于雙方對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解決甲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誠實守信的精神,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前已經支付甲方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以及工傷發生之日起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的全額工資共元(大寫:元整)。
2、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確認各項費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項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勞動關系之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復發醫療費、工傷康復費、后續醫療費、輔助器械費、精神撫慰金及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圓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通過現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項。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賠償差額的權利。
五、甲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六、因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傷發生之日未滿一個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會保險的辦理。所以,甲方自愿放棄如下權利:1、要求乙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權利;2、依照社會保險而享有各項權益的權利。
七、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終結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乙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及工傷賠償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訴訟等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訴訟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九、以上條款,甲、乙雙方自愿遵守、履行。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傷協議書 篇4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區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__________________。事后,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后復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工傷協議書 篇5
甲方: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工亡職工父親:
工亡職工母親:
工亡職工配偶:
工亡職工兒子:
代理律師:李西濤,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律師
鑒于甲方職工在履行工作職務過程中因事故導致死亡,日前已進入工傷認定程序,現甲方與乙方就死者工傷事故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雙方確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賠償、補償款項共計人民幣玖拾捌萬元整(¥980000元),該款項包括喪葬補助金、給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含社保部門支付部分)等款項。
具體項目金額為:
1、依國家規定,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工傷死亡補償金436200元(按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
2、依國家規定,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喪葬費用25830元(按6個月當年度州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3、依國家規定,工亡職工之子的扶養費160404.3元;
4、甲方自愿補償乙方來回差旅食宿費15000元;
5、基于乙方因家庭貧困,請求給予法定補償額之外再予補償的意愿,鑒于工亡職工在公司工作六年來,一貫認真負責、和睦團結、業績優秀的事實,甲方出于情誼和人道主義,在征得職工代表大會同意的情況下,愿再一次性幫助和補償乙方人民幣342565.7元,其中包括工友自愿捐助的款項68000元。
二、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后配合甲方至勞動行政部門辦理與工傷認定及工亡待遇領取等相關的各項手續,配合提供包括家庭關系證明原件、火化證明原件、戶口注銷證明原件、醫學死亡證明原件、搶救病歷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子女戶口薄原件、撫養費一次性申領申請等因辦理上述手續所需的所有相關資料。
三、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先支付給乙方現金人民幣80000元,以便于乙方來往花費和辦理工亡職工喪葬事宜,余款900000元待甲方在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已辦理完所有工亡待遇領取手續后五日內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之款項一次性轉入乙方共同指定以下賬戶:
戶名:代理律師:李西濤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州支行
賬號:
乙方代理律師在確認收到上述款項的同時,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全部人員簽名捺指印的收款收據。
四、乙方收取上述款項后,分配保管應自行或委托律師處理,如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得再與甲方糾纏。
五、本協議為一次性補償方案,雙方別無爭議,本事故雙方簽字確認后即全部了結,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如甲方違約,應多賠付乙方叁拾萬元人民幣,如乙方違約則無權請求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第五項補償款中的274565、7元。
六、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代理律師存檔一份,勞動社保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理律師:李西濤
執業證號:14105200710179577
聯系電話:13608620863
20xx年9月18日
工傷協議書 篇6
甲方(單位): 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歲,住XX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于 年月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后復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
寫: ),余款人民幣元(大寫: )于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見證人:
工傷協議書 篇7
用人單位:
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工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xx年xx月xx日,在xx工作時發生xx,導致xx。
第二條:經雙方充分協商,勞動者同意放棄申請工傷傷殘評定的權利,由用人單位參照有關標準給予勞動者相應的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充分協商,勞動者同意由用人單位給予其如下工傷待遇:
(1)后續治療和康復費用為:xx元(前期的醫療費用人單位已經墊付);護理費:xx元;含住院伙食補助費:xx元;交通費:xx元;
(2)其他費用(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為:xx元;
(3)以上費用計人民幣:xx萬元。
對于前款約定的賠償款,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全額支付給勞動者;
第四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即行終止解除,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也同時終止,雙方之間也無其他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
第五條:勞動者在本協議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單位主張任何賠償請求。
第六條:本協議約定的前述賠償為一次性賠償,勞動者在取得賠償款后,同意不再以此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補償,也不再以此為由妨礙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應當補償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執二份,勞動者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蓋章):勞動者(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