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可以在3日內申請復核一次,對復核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第六十八條由于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處于搶救狀態或者因其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及時取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并書面告知各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當中止認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滿受傷人員仍然無法接受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根據已經調查取得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第二次作出的事故認定怎么辦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你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的三天內提出復核申請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了嗎? 如果沒有提出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那么原認定書已經生效。你不服就只能走訴訟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的程序了。
如果提出復審申請并收到了受理通知,那么從復核申請提出日算起大約一個月吧。”大約“指的是通常情況,如果復核需要進行技術鑒定,則按技術鑒定需要計算日期(略)。
對二次交通事故認定不服的怎么辦如果是一般程序處理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的事故可以自收到責任認定書三個工作日內向地市一級交管部門申請事故復核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如果是簡易程序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的對第二次責任認定書不服 ,只能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了。不過,現實情況是法院那幫人哪里懂事故處理啊?交警那里推翻不了,去法院基本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