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為十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
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具體期間并無具體規定。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視情況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按照交警的規定處理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多久必須處理10日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的 交通事故 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的交通事故幾天必須處理 ,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