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交通事故駕駛證扣留時限:《 交通事故處理 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 扣押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制作“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強制措施 憑證”,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綜上可知,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門是可以對駕駛證進行扣留的,但扣留駕駛證的情況必須滿足上述規定中的一種。同時,駕駛證也不能長時間的被扣留,一般情況下允許扣留5日,起算時間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 交通事故車輛 扣留時限:《規定》第38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 約定的期限 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也就說,該檢驗、鑒定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0日。但另外,《規定》第43條同時賦予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了當事人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權利。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即,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這樣下來的話,檢驗、鑒定時間可能要超過60天。深圳市 死亡賠償標準 :t/id77zid1.html
開車撞傷人駕駛證行駛證要扣多久?出現交通事故駕駛證被扣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一般可以在10日內取回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需要檢驗鑒定的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鑒定報告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就可以領取駕駛證。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 3 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檢驗、鑒定。并且,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 20 日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級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 60 日。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駕駛證嗎,要扣多久?1、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條例》第四十四條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的規定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收繳被扣留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的事故車輛、機動車駕駛證。許可證和被扣留物品
2、無主車輛脫逃或者公告滿三個月仍未收到當事人通知的車輛不予受理的,應當依法處理。
3、根據《交通事故處理規范》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事故交警扣駕駛證行駛證多久 :對因檢查、鑒定需要扣留車輛及其駕駛證的,交警應當當場出示《治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證書》,交給當事人。通知當事人扣留車輛的期限和駕駛證。
擴展資料
1、發生下列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自行處理,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1。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
2、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原因是清楚的。當事人自行協商一致的,應當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并共同簽署。損害賠償協議包括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碼、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數量、保險憑證號碼、事故表、碰撞地點、賠償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