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補償到9000萬,誰說違法建設就該無償拆除?
案件背景
2008-2010年間,江西省某市政府為城市發展需要,決定對原來位于市區的石材市場、木材市場實施拆遷,騰出土地建設汽貿城,大量經營戶面臨搬遷。為減少拆遷矛盾,同時對木材、石材產業進行整合,當時的拆遷工作機構是協調、引導被拆遷經營戶易地生產經營,安置地點選擇了長江在該市某入江口的三角地。
該片土地位于長江防洪大堤以外,屬碼頭用地,依法不可建設,但由于歷史原因,在沒有合法規劃建設手續的情況下,存在著一個運輸服務公司,歸省水利廳管理。因為有大片空地,閑置也是浪費,當時的拆遷工作機構協調各方,找第三方分別注冊登記了木材市場、石材市場,租賃了上述空地和其上的少量零時廠房,引導原被拆遷市場的木材、石材經營戶入駐,小部分直接租賃廠房,大部分租賃土地準予自建鋼結構、彩鋼瓦廠房,沒有規劃用地許可,但是能辦理營業執照。
幾個市場大約180戶被拆遷經營戶陸續投入資金,入駐該三角地,示范效應之下,后期還有少量新開辦的木材、石材加工企業進駐,用地、建廠、行政管理各方面都和被拆遷經營戶相同,多年之后,一個固定的建材市場逐步成型。
但是天有不測風云,2018年6月,為響應上級“打造最美長江岸線”號召,該市決定,要對運輸服務公司周邊區域實施“環境整治”,建材市場被納入整治范圍。因為沒有規劃許可和用地手續,建材市場內的廠房無疑屬于違法建筑,當地政府經過論證,認為既然是違法建設,就應該限期無償拆除,于是就向經營戶們下達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限期三日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將強制拆除。
政府引導投資形成的市場,很多經營戶都是全部身家投入其中,現在政府一句“是違法建設”,就要無償拆除退場,經營戶們當然不能接受,無奈之下,他們想到了依法維權。幾經比較,經營戶們最終選擇了專門辦理征收拆遷方面案件的新邦律師團隊。
辦案紀實
接受委托后,新邦律師團隊通過現場調查、材料審查等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對案情做到了基本了解。針對迫在眉睫的行政強拆,律所負責人儲彪律師通過走訪各有關單位、發送律師建議函的方式,盡量與有關部門和領導取得聯系,試圖溝通,提示他們強拆只能依法實施,引起了部分領導重視,當地政府當即撤銷了部分已經作出的限期自拆通知,同時告知經營戶們,整改工作會依法推進,不會違法強拆。
后經過分析,新邦律師認為,案涉建筑物確實沒有取得規劃許可手續,從法律上看,認定為違法建設并無爭議。當然,行政處罰是否違法另當別論,新邦律師和政府方面的律師也存在一些觀點上的分歧。鑒于上述情況,律師最終決定放棄這方面的爭議,認同了是違法建設這一事實。但律師同時認為,在違法建設的形成上,政府應負主要責任,不應當讓經營戶承擔違法后果,負擔重大經濟損失,于是將維權的突破口選擇在了這里。
經過一系列的努力,最終,政府于2019年4月出臺文件,以獎勵自拆的方式,變相對經營戶給予了補償,按該文件公布的標準,整個市場總補償款約為9000萬元,大部分經營戶同意了該方案,維權行動終結。另外,本案還有幾個經營戶因認為補償標準過低,沒有同意自拆,最終廠房被強拆,這部分糾紛目前仍在依法維權過程中。
律師看法
征地拆遷中,違法建設、行政強拆一直就是回避不掉的重要爭議話題,“違法建設就該無償拆除”,在很多行政領導眼里,這幾乎就是基本常識。但實際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是應該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處理的,簡單粗暴強制拆除,不但涉嫌行政違法,更容易激化社會矛盾,非常不可取。
而作為被拆遷人,首先當然應該遵守法律,服從行政機關合法的管理行為,不要隨意違法建設,但同時,對于認為不合法的行政管理行為,也可以勇敢說出“不”字,特別是對歷史形成的建筑,如果認為不是違法建設,也可以大膽的向行政機關陳述申辯。另外,違法建設上也有合法權利,行政機關不能隨意拆除,也不是都一刀切的沒有補償。
總之,這一塊涉及的情況非常復雜,維權通常需要較為專業的法律支撐和訴訟技巧的支持,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被拆遷戶最好向專業的征收拆遷咨詢,并委托代理維權。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北京新邦律師事務所,以上為新邦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