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去醫院辦理殘疾證明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的步驟具體如下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1、辦理殘疾證明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由村委會出殘疾證明,需本人到場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2、到殘聯申請,帶好身份證,戶口本,兩寸照片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3、填寫殘疾人申請表;
4、將醫院證明及所有材料提交殘聯。
辦理殘疾證必備的條件,具有當地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并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
辦殘疾證去醫院鑒定的程序是什么辦殘疾證去醫院鑒定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的程序是什么如下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第一步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請帶齊以下資料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去行政大廳殘聯窗口填表申請。
1、二寸白底彩照4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印);
3、戶口本復印件一份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要求本人和監護人印到一頁上。
4、凡腦梗致殘和言語鑒定的需要帶病例一份。
5、到期換證或級別變更需要帶上老證。
第二步:帶殘疾人本人到人民醫院醫務科參加鑒定。
如何申請殘疾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辦理殘疾證需要到本人所在地的社區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醫院的個人病歷和殘疾報告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辦理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有的社區可能會讓申請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殘疾鑒定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積極配合就可。
申請殘疾證的評定: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標準的,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法律依據:《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殘疾證辦理流程殘疾證辦理流程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后,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并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 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其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 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 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4.初審、填發: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并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對于信息虛假或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縣級殘聯直接填寫評定表者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 的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級殘聯審核批準。 縣級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5.審核、批準、備案: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 對于不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初審意見錯誤或不明確及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準。 對于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受理、初審意見正確并符合程序規定者,予以批準。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6.發放、備案:縣級殘聯發放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7.領取、保存:申請人到縣級殘聯領取經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本人保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七、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殘聯負責本市殘疾人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審核、批準責任;所轄區、市(縣)殘聯負責填發殘疾人證。 八、多重殘疾的殘疾等級以殘疾最重的等級為準。 九、未成年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要填寫法定監護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十、持證人像片上必須加蓋批準機關鋼印,批準機關欄必須簽字蓋章,否則無效;私自涂改作廢。 十一、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登記使用繁體大寫漢字(壹、貳、叁、肆),其他數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 十二、辦理殘疾人證不向申請人收取工本費。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殘疾類別、等級的費用以及照片等費用,原則上由申請人個人自理。對特殊困難的申請人應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減免。 十三、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 十四、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補發殘疾人證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印“B”,第二次遺失補發加印“B2”,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數據庫中標明作廢。 十五、殘疾人證污、損,影響正常使用,可以將污、損殘疾人證交回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作廢并免費換領。換領殘疾人證登記信息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十六、殘疾人戶口遷移,需到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憑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 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注明遷移日期并加蓋公 章,留存轉來的材料檔案,并將復印件上報市級殘聯歸檔。 十七、殘疾人康復脫殘或死亡的,發證機關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收回。殘疾人康復脫殘以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殘疾評定結果為準。 十八、各地在本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細則。 十九、本管理辦法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組織聯絡部負責解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六條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后,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并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 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 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 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4.初審、填發: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并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對于信息虛假或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縣級殘聯直接填寫評定表者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 的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級殘聯審核批準。 縣級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5.審核、批準、備案: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 對于不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初審意見錯誤或不明確及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準。 對于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受理、初審意見正確并符合程序規定者,予以批準。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6.發放、備案:縣級殘聯發放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7.領取、保存:申請人到縣級殘聯領取經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本人保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七、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殘聯負責本市殘疾人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審核、批準責任;所轄區、市(縣)殘聯負責填發殘疾人證。 八、多重殘疾的殘疾等級以殘疾最重的等級為準。 九、未成年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要填寫法定監護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十、持證人像片上必須加蓋批準機關鋼印,批準機關欄必須簽字蓋章,否則無效;私自涂改作廢。 十一、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登記使用繁體大寫漢字(壹、貳、叁、肆),其他數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 十二、辦理殘疾人證不向申請人收取工本費。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殘疾類別、等級的費用以及照片等費用,原則上由申請人個人自理。對特殊困難的申請人應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減免。 十三、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 十四、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補發殘疾人證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印“B”,第二次遺失補發加印“B2”,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數據庫中標明作廢。 十五、殘疾人證污、損,影響正常使用,可以將污、損殘疾人證交回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作廢并免費換領。換領殘疾人證登記信息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十六、殘疾人戶口遷移,需到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憑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 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注明遷移日期并加蓋公 章,留存轉來的材料檔案,并將復印件上報市級殘聯歸檔。 十七、殘疾人康復脫殘或死亡的,發證機關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收回。殘疾人康復脫殘以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殘疾評定結果為準。 十八、各地在本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細則。 十九、本管理辦法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組織聯絡部負責解釋。
殘疾證怎么辦理殘疾證辦理流程如下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1、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3張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戶籍所屬街鎮殘聯進行申領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申領視力殘疾必須出示近期醫院開具的雙眼視力診斷證明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
2、街鎮殘聯初審到醫院辦殘疾證明流程 ,對不符合評殘標準者,當場告知原因終止辦理。符合評殘標準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申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
3、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到殘聯接受審查蓋章。區殘聯工作人員根據殘疾情況,幫其預約前往醫院評殘的日期,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在規定的日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等級評定;
4、根據評定結果,殘聯對達到殘疾標準的殘疾人簽注意見,通過后打印殘疾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