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退休職工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準如下:
1、喪葬費發放標準 計發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
2、喪葬費計算標準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的待遇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
3、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
4、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最高人民關于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輸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準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最新標準如下:
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的待遇是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的一次性救濟費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分別按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未加入工會者,除因工負傷、殘廢、死亡待遇,生育待遇,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待遇,供養直系親屬疾病治療待遇,均得按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外,其他各項,如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工資與救濟費,非因工殘廢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養老補助費,喪葬補助費,只能領取規定額的半數。
2021年9月1日退休死亡新規定2021年9月1日退休死亡新規定:1、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職工退休死亡2021年最新標準 ,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2、撫恤金標準按以下辦法確定: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本條所述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第二條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第三條 遺屬待遇為一次性待遇,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
第四條 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