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 勞動法 》關于用人單位開除員工后的賠償如下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 工資 后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勞動合同 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他情形。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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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員工怎樣賠償一、 勞動法辭退 員工怎樣賠償 公司要辭退員工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必須具備法律中規定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的法定事由勞動法被解雇員工賠償 ,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義務或者另外支付給員工一個月 工資 的代通知費后,方可 解除勞動合同 。 如果不具備上述法律規定的事由, 公司辭退員工 就屬于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需要承擔《 勞動合同法 》第87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設區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哪些情況不能辭退員工 1、從事接觸 職業病 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要是向辭退員工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但此時要求滿足《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情形,不然的話單位辭退員工的行為就屬于違法,這種情況下就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向員工作出一定的賠償。而在計算賠償的時候,往往就要結合員工在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