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 很多行人為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了貪圖方便而不走人行道,隨意亂闖馬路,很容易會引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如果是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了,責任在誰呢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不走人行道被撞怎么定責?
發生交通事故時,并不都是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如果行為人也存在過錯行為時,同樣也應當承擔與自己過錯相對應的責任,一般對于行人沒有走人行道被撞后的責任做如下劃分:
1、行人經過人行橫道橫穿馬路:
1行人未闖紅燈的,由機動車負全責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
2行人闖紅燈的,則由雙方共同負責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
2、行人未經過人行橫道橫穿馬路:
1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橫穿道路,則由行人承擔全責;
2行人在交通的主干道、中間有隔離帶設施的道路上橫穿道路或闖紅燈的,行人的責任大;
3如果行人在人車混行的道路上橫穿馬路,則機動車一方責任大。
針對這個問題的責任劃分,一般會從機動車是否超速、機動車是否明顯的避讓不當,以及行人是否有在車輛臨近的時候加速橫穿的行為等,通過這些因素來考量判定責任。不過,一般不幸發生這種情況時,雙方可以先自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了在按照上述的標準去衡量責任。
舉個例子,行人甲在通過馬路的時候,沒有走人行道,結果不幸被乙駕駛而來的機動車撞到身亡。而在事后,雙方當事人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于是行人甲的家人將對方告上法庭。而經過法院的審理判定后,認定行人甲在橫穿馬路的時候沒有走人行道,對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的過錯行為,且過錯行為的嚴重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而機動車駕駛人乙忽視了行車安全,對此事故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行人甲承擔事故的60%責任,機動車駕駛人乙承擔40%的責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來,如果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并且行人的過錯行為嚴重程度比較到的話,行人需要承擔60%的責任。
行人橫穿馬路但車輛在逆行的情況下被撞責任劃分逆行全責。除非是行人在禁止橫穿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的路段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才可能承擔部分責任。。
橫穿馬路被車撞到了誰的責任橫穿馬路被車撞到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了誰的責任
橫穿馬路被車撞,行人有可能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實際情況復雜多樣,應以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的汽車撞死。責任怎么劃分?行人正常橫穿馬路走班馬線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司機付全部責任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如果不是正常橫過馬路安交通法責處理行人橫穿馬路被逆行車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