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一、被打軟組織損傷屬于什么傷情
1、軟組織挫傷不構成輕傷
被害人軟組織損傷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的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應進一步進行傷情鑒定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軟組織損傷絕大多數都是輕微傷, 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涉及到量刑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的問題。但是根據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
2、法律依據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被別人打了如何起訴索要賠償金
被別人打了起訴索要賠償金的流程如下:
1、準備好民事訴訟;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軟組織損傷算輕傷嗎?其實這個軟組織損傷算不算輕傷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這個問題的回答范圍其實比較廣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從臨床角度講,軟組織損傷指的是軟組織或者骨骼肌肉,受到直接或者間接暴力以后
出現一種微循環障礙,或者無菌性炎癥,致使受傷的部位出現腫脹和疼痛,那么軟組織損傷算不算輕傷是有鑒定標準的
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醫學和法醫的理論作為技術基礎,然后結合法醫檢驗的實踐經驗
而制定的一個工具,不同的部位,它的損傷構成的輕傷鑒定標準不一樣,比如說是頭頸部的損傷,如果出現了巨大的帽狀腱膜下水腫,或者頭皮有撕脫傷面積比較大,這個東西都有具體的數值進行衡量,然后的話,我們常發生的是肢體軟組織挫傷
他一般的鑒定標準是,如果肢體的軟組織損傷,達到了體表總面積的6%以上,有些也是可以構成輕傷的,所以具體的這個情況需要走司法途徑,去司法鑒定中心,找法醫進行鑒定。
軟組織挫傷是屬于輕微傷還是輕傷?回答:
視情況而定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要看軟組織挫傷的面積大小。
依據: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規定以下情形為輕微傷:
(1)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2)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以上。
(3)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以上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擦傷面積在20cm以上。
2、《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十條規定: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屬于輕傷。
軟組織挫傷:
軟組織損傷的主要分類:扭傷類,挫傷類,碾壓傷類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有急性筋傷,慢性筋傷類;有開放性損傷類,閉合性損傷類等。
創口的大小、形狀、出血情況、受傷程度及范圍,皮膚有無瘀斑、水皰,皮溫有無改變,指(趾)端循環情況,肌肉有無缺血性壞死,傷肢是否腫脹、皮膚緊張和發硬、能否活動,有無感覺障礙。
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算輕傷,還是輕微傷需要具體查看軟組織挫傷的面積來判斷。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十條規定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屬于輕傷。
《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規定以下情形為輕微傷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
1.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2.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3. 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司法鑒定輕傷的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編輯本段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 以醫學和法醫學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 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 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 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鑒定人有權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 8厘米, 兒童達 6厘米; 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二)外傷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 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 (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 厘米 (兒童達 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 單條長 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 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 8厘米。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后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二)缺失1個趾節;(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干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干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 出現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 。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 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 (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 持續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 (兒童酌減) 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 陰莖部分缺損、畸形; 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睪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 2厘米; 陰莖創口長度達 1厘米。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 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三度0.1%以上。(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三)呼吸道燒燙傷。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癥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 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 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準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準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軟組織挫傷是屬于輕微傷還是輕傷軟組織挫傷可能會構成輕微傷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也可能會構成輕傷,具體傷害情況建議通過進行專業的鑒定判斷。
構成輕傷的標準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
構成輕微傷的標準:
1、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軟組織損傷司法鑒定是什么傷 ;
2、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3、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相關法律規定:
1、《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十條規定,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屬于輕傷。
2、《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規定以下情形為輕微傷:
(1)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2)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3)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