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如果員工將用人單位告到勞動局之后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勞動局首先需要對該案進行備案,然后對其進行整改處理。用人單位必須將整改處理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的結果上報至勞動局,由勞動局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才行。
法律分析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如果員工將用人單位告到勞動局之后,勞動局首先需要對該案進行備案,然后對其進行整改處理。用人單位必須將整改處理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的結果上報至勞動局,由勞動局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才行。且雙方如果產生勞動糾紛的話,所以帶來的法律程序的花費也是比較大的,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信度員工既然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相關勞資爭議糾紛鬧到勞動局去時,可能會給企業誠信度和形象帶來一定影響。
1、有爭議事項在勞動局中備案,總會給領導留下不良影響;若爭議有效,則勞動者主張的事項,用人單位至少有不規范之處,則需要整改。
2、無論要求什么都是必須證明勞動關系,拿到同事證明、工裝、打卡記錄等能證明工作的證據。用人單位的名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工作單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用人單位的工商機讀檔案以及相關的證據。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當勞動者和企業發生糾紛的時候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為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這時候會向勞動局進行投訴,這其實對公司是非常的不好的,那么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有哪些呢?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1
一、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是什么
要看是因為什么事情被投訴到勞動局。
1、【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爭議的范圍
根據中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勞動爭議的范圍是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
(八)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而發生的糾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管轄原則
地域管轄
又稱地區管轄,以行政區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范圍的`標準,地域管轄又分為三種:
1、一般地域管轄。指按照發生勞動爭議的行政區域確定案件的管轄,這是最常見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轄。指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由某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3、專屬管轄。指法律法規規定某類勞動爭議只能由特定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如在中國境內履行于國(境)外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管轄;又如,一些地方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由設區的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
級別管轄
指各級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的分工和權限。一般分為:區(縣)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本區內普通勞動爭議;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外商投資企業或本市重大勞動爭議。
移送管轄
指勞動仲裁委員會件受理的自己無管轄權的或不便于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移送有權或便于審理此案的勞動委員會。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規定,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將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報送上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處理。
指定管轄
指兩個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的管轄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送共同的上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由上級部門指定管轄。
涉外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據此,中國公民與國(境)外企業簽訂的勞動(工作)合同,如果勞動(工作)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國領域內,因履行勞動(工作)合同發生勞動爭議
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四款規定精神,由勞動(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2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會面臨三種后果:
1、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受損;
2、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
3、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
4、不利于公司招攬人才、融資貸款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3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有:
第一、會對用人單位的誠信度和形象產生不利的影響;
第二、用人單位會為應對員工提出的仲裁和訴訟花費一定的金錢和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第三、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在處理勞動糾紛時,發現用人單位進行不正當的操作。那么,單位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p>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有哪些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到勞動局告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要承擔什么后果要依據用人單位違法的事實而定,一般是承擔行政處罰、賠償等的后果。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后果是什么?這個問題由對公司法律事務專業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的鄭律師幫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你解答。對于碰到這種事情,不用緊張,處理好了,沒有什么太大的不好的后果,當然,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我們是不建議消極對待,因為這像是蔑視勞動局工作人員,他們對于態度不好的企業單位,也不會有好印象。所以怎么積極主動處理呢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
先分清楚是到勞動執法大隊,還是到勞動仲裁委員會。
對接到員工告到勞動局的事情,要先理性看待,員工到勞動局一般是舉報、投訴,那么就得看舉報、投訴的事由是什么,比如是工資拖延發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對于這類型事由是常見,勞動局執法大隊也不會一來就給予處罰,他們也挺理解當地企業的不容易,往往是先勸、調解、改進,同時也會做做員工的工作,盡可能呢和平處理。
如果是直接起訴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那么就是一條和民事案件非常相似的勞動仲裁案件,這類型案件跟打官司一樣,主要是打證據,所以要看員工的仲裁申請書申請事項、事實和理由,以及員工的證據層面如何,才能定抗辯思路。
但是對于勞動爭議案件,根據我們國家當前的法律,多數是對用人單位有義務性的嚴苛要求,員工打贏案件的概率極大地高于企業單位,所以一旦碰到爭議,我們往往建議用人單位不用硬抗,千方百計在一開始出現端倪的時候和員工和平處理。
確實無法和平處理的,那么勞動仲裁階段的案件暫時還不會在網上公開,只有到了法院階段才有,一旦裁判文書公開,用人單位形成記錄,對于其他員工而言,可能會依葫蘆畫瓢,這對企業來說是最害怕的。積極主動應對的前面,如果能夠盡可能合規管理,那么后續問題也將更少。
被員工告到勞動仲裁了怎么應對用人單位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可以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向仲裁機構答辯,并且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沒有侵權。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法律分析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主要會面臨三點后果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果 :一、可能對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產生不利影響。誠信度,員工既然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相關勞資爭議糾紛鬧到勞動局去時,可能會給企業誠信度和形象帶來一定影響。二、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法律成本與法律責任當相關勞資糾紛鬧到勞動局去以后,企業就必須委托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者律師進行處理,那么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三、如果企業在相關勞資爭議糾紛中有過錯,那么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處罰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在勞資爭議糾紛中發現企業存在某些不當行為時,可以對企業進行相關罰款處罰。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就是三種:一是改正錯誤,比如欠薪企業照發,二是企業拒絕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勞動保障局會與工商局配合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三是政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的處罰,一般是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