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買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了新車,還沒開出4S店,車子磕碰了,網上已經報道過好幾起類似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的事情。鄭州的王先生特別郁悶,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他身上也發生了這樣的情況。王先生說,7月4日在寶馬4S店買了一輛寶馬5系轎車,7月16日提車的時候在車后輪上方發現一個凹坑。花了40多萬,車還沒出4S店已經“破相”了,買新車的目的是買吉利買平安,現在跟買個二手車有啥區別。
因為發現車上有凹痕,車輛一直還在4S店,記者陪同王先生來到4S店。4S店工作人員說,王先生是熟人介紹過來買車的,給的價格也比較優惠,車子停在4店出現了一個小的凹痕,王先生要5萬塊錢的補償,4S店沒有辦法去解決,這跟敲詐勒索沒有區別。王先生十分委屈,自己花了幾萬買車,車還沒開走,索要一點賠償,反而被說成敲詐勒索。4S店口口聲聲說,新車沒問題,只是有瑕疵,有瑕疵還算新車嗎?
工作人員表示,交車的時候車是好好的,4S店代為保管,出現了一個小的凹坑,4S店并沒有逃避責任,商量著解決,但王先生開口要5萬,這根本就沒法商量。工作人員拿出了當時的交車單,銷售顧問帶王先生驗完車,在確認單上簽字,客戶隔了3天到店提車,發現一點小的凹痕,100塊錢完全可以修復好,王先生以此為要挾,先是退車,接著要5萬賠償。
王先生聽不下去了,打斷了工作人員的話,這是對他嚴重的侮辱。工作人員說,既然王先生帶來了記者,她也想找記者幫4S店討個說法。記者認為,車子在4S店出的問題,那么4S店有責任。工作人員稱,車子已經修復好了。對于車子產生的損失,也不是王先生定義的,3萬或者5萬。經過記者的協調,4S店負責人向王先生道歉,并贈送2次常規保養作為補償,王先生接受了。
車子已經完成了驗車過程,車主也簽字確認了,證明該車是無瑕疵的。在4S店存放了3天,產生了這個凹痕,最多算是保管不到位,承擔相應的維修責任。退車或者是要求5萬元賠償,這是不可能的,法院也不會支持。4S店作為服務行業,工作人員說話的態度應該注意,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寶馬品牌,動不動說顧客敲詐,言辭是不恰當的。不是說顧客要索賠5萬,4S店就一定要賠5萬。雙方應該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建議顧客走法律途徑。
新車還沒出4S店就有問題了,怎么辦?新車還沒出4s店受損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如果不是車主一方原因導致的
一般4s店要承擔賠償責任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4s店新車瑕疵正常嗎并沒有那么浮夸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盡管新車有瑕疵是一件十分普遍的事兒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但也不是每輛車都是會有的。一般新車從在出廠再到顧客手上,正中間要歷經生產廠家檢測、出入庫裝貨、卸貨進庫、出入庫整備等多種步驟,在那些步驟中不可避免對車輛導致一些下磕磕碰碰或是小瑕疵。
在其中新車最普遍的瑕疵為漆面發生細微刮痕、坐椅發生微小皺褶、車身或是車內裝飾發生細微污垢等。實際上瑕疵針對車輛自身的危害并不算太大,而且要想修補瑕疵的方法也比較簡單,因此如果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我們并無需為新車沒出4s店就發現有瑕疵 了更好地這一點太過度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