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對于單位而言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維護單位經濟利益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減少頻繁更換人員的損失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對于勞動者而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更多限制,迫使單位不能輕易解除勞動合同,從而對勞動者的工作穩定性有更好的保障,在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好處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好處有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 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利于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3、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11條規定,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的好處如下: 1.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 合同解除 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 退休 才終止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2.對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 勞動合同法 》第14條第1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么好處?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的好處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性強、需要保持人員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就業,鉆研業務技術。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1、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員工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需提醒用人單位注意的是,立法者在該條款中也仍然為用人單位留下了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空間,即在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或者勞動者雖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平等協商,仍可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的好處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
1、企業留人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的一種方式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處 ,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好處: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
特別溫馨提示所有的勞動者知道如下情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