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對方酒駕私了之后反過來告我敲詐怎么辦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報警,向警察說明事情經過,由警察來處理判斷。 敲詐勒索罪 是指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對方酒駕私了之后反過來告我敲詐怎樣處理律師解答對方酒駕私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了之后反過來告我敲詐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的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當事人應當積極應訴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收集關于事實真相的所有證據,包括私了時簽訂的協議等,證明自己的行為并不存在敲詐,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酒駕私了被別人敲詐怎么辦?對方酒駕私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了之后反過來告我敲詐怎么辦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報警,向警察說明事情經過,由警察來處理判斷。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被人酒駕追尾,對方賠錢私了,第2天竟然告我敲詐,我該怎么辦?遇到這種情況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你應該選擇保留證據,這件事情我是比較熟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的,可以和你分享一下我的經歷。
我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靠著自己微薄的工資,終于攢錢買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了一輛不到10萬的汽車。今天我開著我的汽車去參加同學聚會。本來許久未見的老同學見面之后應該非常開心,但是同學聚會的氣氛卻讓我感覺很不適,本來應該是敘舊的聚會,卻變成了一場攀比的聚會,不是比誰的車好,就是比誰的工作好,誰賺的錢多。本來自己混的也不怎么好,再加上非常討厭這些虛頭巴腦的攀比行為,于是就找借口溜掉了。
離開飯局之后,我開著自己的車在等紅綠燈,準備往家走,這時突然砰的一聲,一輛車追尾了我的車。我趕忙下車查看,原來后車是一輛大G。幸虧我在買車的時候買了保險,所以也沒有那么氣惱,于是就打開手機準備報警,讓警察叔叔來幫忙處理。
這時大G上下來一個肥頭大耳,脖子上還掛著個金鏈子的大哥趕忙阻止了我。這大哥滿臉通紅,看著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他的樣子,我尋思他肯定是喝酒了,金鏈子大哥對我說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兄弟,別報警,有事好商量。”他說他要給我5萬私了。我一聽感覺事情不對勁兒,于是就留了個心眼,假裝很為難的樣子,用手機拍照取證,其實我是偷偷打開了錄像的功能。
大哥語重心長的對我說,兄弟你報警其實也拿不到多少錢,我現在給你5萬塊已經不少了。看我猶豫的樣子,金鏈子大哥又對我打起了感情牌,說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自己因為酒駕進去了,家里肯定要擔驚受怕,不僅如此,自己的生意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雖然這些年我沒賺到什么錢,但是我是一個很有同理心的人,看著大哥誠懇的表情,我于是就答應了,并且只要了大哥4萬,大哥聽了我的話之后感激涕零,痛快的轉給我4萬,開上大G就狂奔而去了。收了4萬之后,我一路上非常的忐忑,總感覺會有什么不好的事情發生。
果然不出所料,在我第2天上班的時候,突然接到了警察的電話,說有人告我敲詐勒索,要我到警察局配合調查。于是我中午飯都沒吃就趕到了警察局,到了警察局,果然看見昨天的金鏈子大哥在那里坐著。和警察叔叔一番溝通之后,才了解到原來是金鏈子大哥告我誹謗勒索,并且還提供了轉賬記錄。
警察叔叔看到轉賬記錄之后,就確定了我敲詐勒索的行為,準備對我進行懲罰。事情發展到這里我已經非常的氣憤,于是我拿出了昨天手機拍攝的金鏈子大哥和我私了的證據,并且對金鏈子大哥義憤填膺的說:“你的行為實在是太不厚道了,我本來想著你也是挺可憐的,給你一個機會,但是你自己不珍惜,你要知道我不僅僅錄了像,而且現在我申請司法鑒定,是可以從你的血液中檢查出酒精含量的。“
面對確鑿的證據,金鏈子大哥終于承認了自己私了并且誣告我的行為。最終正義的警察叔叔判處金鏈子大哥涉嫌酒駕,最后太被吊銷了駕照。而我則把自己的舊車賣了,再加上這次金鏈子大哥給的4萬元錢,買了輛新車,真的是美滋滋。
這里也告誡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時,千萬不要選擇私了,一定要選擇走正常的程序,這樣子才能夠避免占小便宜吃大虧,這次我是因為留了個心眼,錄了像才沒有吃虧,否則就只能夠被他人誣告敲詐勒索了。除此之外應該加強普法教育,私了是很容易被別人下套的,如果要私了就一定要用錄像保留證據,這樣子才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被他人所侵犯。
男子酒駕主動賠償10萬,事后反告對方敲詐,公安不立案,法院怎么判的?男子趙某駕駛新買的轎車送女朋友回家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對面出現一輛車,速度很快,遠光燈也很刺眼,在公路上扭來扭去,趙某立即靠路邊停下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了車,對面的車沒有剎車的意思,直接撞上了趙某的新車。
男子酒駕主動賠償10萬,事后反告對方敲詐
陳某承認自己喝酒了,請求趙某不要報警,提出私了,趙某提出,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他車是新車,做婚車用的,被撞了挺晦氣,要求男子陳某賠償一輛同型號的新車。最后,在陳某的一再哀求下,通過多次協商,陳某除了賠償修車費之外,再補償車輛貶值費總計10萬元。
讓趙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事故發生5天后,男子陳某以趙某敲詐勒索了他10萬元報警了,要求追究趙某的刑事責任,并退還10萬元。公安機關經調查決定不予立案,理由是這是民事糾紛,發生事故,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陳某自愿賠償車輛修理費、貶值費10萬元,沒有證據表明趙某以報警威脅陳某,也沒有敲詐勒索陳某財物。
可是陳某卻不依不饒,隨后,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以趙某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返還10萬元,最后法院判令趙某返還10萬元給陳某。
本案中,陳某鉆法律的空子,逃脫了醉駕的懲罰,同時,陳某出爾反爾,起訴要回10萬元,雖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但是,是嚴重的不講武德,應當受到道德譴責。
一、法院為何會判決趙某退還陳某自愿給的10萬元呢?
《民法典》的規定,因沒有法律根據而獲得利益,致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失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民法典》同時規定,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為無效。
本案因為趙某在明知陳某酒后駕車,涉嫌醉駕犯罪,趙某為了獲得利益,得到更多賠償,隱瞞了陳某酒駕的事實,趙某存在違法行為,得到10萬元沒有法律依據,屬不當得利。
所以,最終法院判決趙某退還不當得利的10萬元,法院的判決合理合法。但是趙某對于自己因交通事故導致車損賠償問題,可以依法對車輛評估之后,再行起訴陳某賠償。
二、為何公安機關不依法追究陳某危險駕駛罪的刑事責任呢?
危險駕駛罪,是指觸犯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醉酒狀態或者以追逐競駛、嚴重超載、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構成的犯罪。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100毫升的,屬醉酒駕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認定陳某酒駕,或者醉駕,必須有陳某的酒精含量檢測報告,由于事隔5天后,陳某本人才報案,此時,陳某體內酒精早已揮發的沒有了,根本就不能檢測出酒精含量了,只有陳某自人喝酒開車了,也是證據不足,這也正是陳某事后敢自己報案的原因。所以,公安機關也就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了。
對方酒駕撞到我,要求私了賠了我2萬,現在反過來告我敲詐勒索,成立嗎?所謂的“有錢能使鬼推磨”其實就是反映了一種“貪婪”的現象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很多人在遇到麻煩事情的時候為了不想承擔更多的責任會選擇用錢來解決問題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達到“破財消災”的目的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而受害一方在看到有錢收的時候便選擇原諒對方,殊不知自己接受了別人的錢財有可能會被要回來。
本以為自己是禍中得福,殊不知對方喝了酒也保持著很清晰的處事思路,沒過多久對方便告男子敲詐勒索,在得知自己被對方控告后男子才恍然大悟,因為事情已經過了幾天而且也沒記錄什么他無法證明對方是酒駕,而交易記錄確實記載著他收了對方兩萬元,如果他成功證明對方是酒駕也會被冠上包庇酒駕的罪名。
這名男子的遭遇是倒徾嗎?這是他自己貪心找來的。酒駕是很嚴重的違法事情,任何幫助隱瞞酒駕的行為都會被列為包庇犯罪,我們在處理事情的時候一定不能貪心,切勿被對方有機會利用自己的心理給自己制造麻煩。對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發表您的見解酒駕當場私了之后告對方敲詐 !
張某酒后駕車回家,由于酒后反應遲鈍,觀察力下降,與同向王某駕駛的價值20萬元的SUV發生碰撞,致使王某車尾門嚴重變形,王某看到張某滿嘴酒氣,開口要求索賠3萬元。張某提出車尾門損失最多不過幾千元,希望賠償1萬元了事。可王某卻口氣強硬,聲稱3萬元賠償一分不能少,否則就選擇報警處理。經過多次交涉無果,無奈之下,張某只得給付王某3萬元“賠償金”。事后,王某修車僅花費6000余元。
駕駛車輛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此為由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行為,俗稱為“碰瓷”,是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犯罪手段。對于“碰瓷”行為的定性一直都是難點,以前缺乏監控、行車記錄儀等取證手段,很難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判斷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