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的依據和標準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即以何種標準判斷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
違法原則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違反歸責法律造成他人權益損害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即以行為違法為歸責標準,而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因為國家活動是運用強制權力的活動,強制他人意味著影響其權益,合法影響權益是每一個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負擔,只有當這種影響違法之時,才構成對他人權益的損害,對此國家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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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賠償的違法歸責原則中的“違法”應作廣義的理解:不僅指違反實定法,還包括違反法的基本原則;不僅指違反法律上對國家機關的要求,還包括違反法律對公民合法權益的確定。
總之,只要能夠證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或公民合法權益遭受損害即可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區別是什么?
國家賠償是從民事賠償發展而來的,因此兩者有許多共通之處。但是,國家賠償是獨立于民事賠償的自成體系的法律制度,兩者的區別可概括為:
(1)賠償發生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侵權行為引起;而民事賠償由民事侵權行為引起。(《民法典》規定的公務侵權與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有關,公務侵權的民事責任實際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2)賠償主體不同。國家賠償的主體是抽象的國家,具體的賠償義務由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互分離。而民事賠償的主體通常是具體的民事違法行為人,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一致。
(3)賠償的歸責原則不同。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而民事賠償的歸責原則體系由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構成。
(4)賠償程序不同。國家賠償的程序較民事賠償更為復雜,其區別在于:首先,在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前,除在行政訴訟中一并提起賠償外,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實行賠償義務機關決定前置原則,不經該決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在民事賠償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賠償請求,無須經過前置程序。其次,證據規則不同。國家賠償一般實行“初步證明”規則,即賠償請求人首先要證明損害已經發生,并且該損害第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所引起,繼而,證明責任轉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賠償訴訟程序中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國家賠償的歸償原則是什么?國家賠償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的歸償原則是:國家 承擔賠償責任 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的依據和標準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即以何種標準判斷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違法原則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違反歸責法律造成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他人權益損害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我國國家賠償制度采用的歸責原則是什么?我國國家賠償制度采用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的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即以職務違法行為為歸責原則的根本標準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而不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存在主客觀過錯為標準。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我想問一下國家賠償的規則原則是什么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和標準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即以何種標準判斷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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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發規則原則是什么?一、 國家賠償法 發規則原則是什么? 國家賠償法發規則原則是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違法原則。 國家賠償 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和標準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即以何種標準判斷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違法原則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違反歸責法律造成在我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是 他人權益損害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即以行為違法為歸責標準,而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 二、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所應具備的條件,其在國家賠償制度中有著重要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四項條件: 1、主體要件 主體要件是指國家對何人的行為承擔責任。國家只對一定范圍內主體的 侵權行為 承擔賠償責任。一是國家機關,包括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二是法律 法規 授權的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屬于接受國家的委托執行職務,因此,其行為的效果歸屬于所在機關或國家。 2、侵權行為要件 侵權行為要件主要解決的是哪些行為可以引起國家賠償責任。國家賠償的侵權行為要件是違法行使職權,具體包含兩項內容:(1)致害行為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至于國家機關的民事行為以及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2)執行職務的行為必須違法。 3、損害結果要件 損害是指對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賠償是針對損害而言,無損害即無賠償,國家賠償也不例外。但國家賠償所言的損害還必須具有某種性質,只有具備某種性質的損害才引起國家賠償:(1)損害必須具有現實性和確定性,即損害之事實必須是已經發生的、確實存在的事實,將來可能發生的損害國家不予賠償;(2)損害必須是針對合法權益而言,違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不引起國家賠償責任。如 沒收違法所得 ,盡管沒收行為可能違法,但由于是 違法所得 ,國家不予賠償。 4、因果關系要件 因果關系要件即損害結果必須為違法執行職務行為所造成,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國家才對其承擔賠償責任。因果關系要件所要解決的是損害結果由哪種行為所造成,以初步明確行為主體承擔賠償責任的可能。因果關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在國家賠償領域必須注意其特殊性,民法上的因果關系講究直接因果關系,在國家賠償上則應注意其法律上的聯系。 國家對于由于自己工作上的或者偵查中的失誤導致當事人受到一定程度上的身心傷害的情況,是會給予一定的賠償的,需要當事人遞交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書詳細闡述相關內內容。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過程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必須在兩年之內提出身申請否則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