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精神殘疾一級: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忽視自己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精神殘疾二級: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殘疾三級: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精神殘疾四級: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精神疾病的鑒定標準主要從以下方面判斷:
1、個人生活自理能力,本條件評定病人近一個月個人生活料理情況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
2、家庭生活職能表現,本條件評定病人近一個月內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最起碼應該做的事;
3、對家人的關心與責任心,本條評定病人在近一個月內,對待配偶、父母、子女或同住親屬有無親密感情與責任心,能否與他們相互交往、交換意見,情感上或生活上的關心與支持;
4、職業勞動能力,本條評定近一個月病人病前掌握的職業技能學習能力或家務勞動水平有否下降;
5、社交活動能力,本條評定病人近一個月內與人們交往與參與社會活動的情況。
關于精神傷殘鑒定等級評定標準的問題?建議根據以上內容進行參考。另外建議大家對精神傷殘患者,多一份包容,多一份關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精神損害賠償標準規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具體如下:一、《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1)對于造成死亡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的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三、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1)死亡;(2)重傷或者殘疾;(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生重大精神損害;(6)其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他重大精神損害。
精神損失怎么判定判定精神損害賠償是在堅持一定原則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的基礎上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依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參照一定的標準使其賠償數額適當合理。
【法律分析】
法院根據以下五類進行精神損失的判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以及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2、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3、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4、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5、最高賠償限額因素。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人的利益的更高意義上的保護和尊重。精神損失賠償范圍分為:1、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一般精神損害認定標準 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人格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4、監護權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損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精神損害。5、特定紀念物品遭受滅失或毀損引起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