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的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根據該條,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等級,通常由專業機構鑒定,適用《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職工 工傷 與 職業病 致殘程度鑒定》、《職工非因工傷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等標準。 醫療事故 殘疾賠償 標準介紹如上
醫療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標準有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一級醫療事故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他后果的。賠償標準按等級賠償100%至10%。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其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
(二)誤工費。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四)陪護費。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
(七)喪葬費。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九)交通費。
(十)住宿費。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醫療事故造成殘疾的賠償標準 ;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