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公司破產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標準為:工作滿一年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了十年,就應該支付十個月補償金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三) 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公司破產清算員工如何補償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補償員工。員工在公司工作不到半年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清算破產對員工的補償為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了最大可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在公司破產早期,可能還沒有申請流程時,最好就果斷、及時的通過勞動仲裁來確認自己的權益。在取得生效的仲裁判決后,如果公司還沒破產清算,可以迅速申請強制執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很不幸,在剛拿到仲裁結果或者仲裁進行中的時候,公司就被法院受理破產了,這時就很難去申請強制執行了,只能等著管理人審查債權完畢,制定好統一的清償方案之后,才有可能拿到自己那部分應得的工資與補償。此時,管理人會根據員工提供的公司資料,調查員工工資拖欠情況,并將調查結果張榜公告。同時也會給員工一段異議期,對榜單上的內容提出異議。
公司宣布破產債務怎么賠償公司宣布破產之后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債務賠償順序如下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破產費用;共益債務;破產人所欠職工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為破產費用:
(一) 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 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
(一) 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 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 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 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2022年公司破產清算如何賠償 他債務;
(五) 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 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第四十三條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