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1、不符合規定。一般由社保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所屬地方有特別規定的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按該特別規定標準支付)。 2、具體支付辦法請參見:(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14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 非因工負傷 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待遇是什么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職工 死亡喪葬費 一般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關于傷葬費的具體賠償數額,每年都會產生一些變化。這就需要當事人關注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你所在地區的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議你進一步進行咨詢,有購買商業保險需要到去相關保險平臺進行咨詢。
在職職工非因公死亡可以獲得單位的哪些補償在職職工非因公死亡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的可以獲得下列補償:
一、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職工非因工死亡死亡賠償標準職工 非因工死亡賠償 標準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 1.喪葬費 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 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的救濟費。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企業職工(含 離退休人員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非因工死亡單位給喪葬費嗎 :280元、250元、220元(博興)、200元、180元(詳見2007 9號下文件)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 供養直系親屬條件: (1)、父(包括養父)、夫年滿60歲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母(包括養母)、妻未從事固定報酬的工作;(不滿50周歲,有勞動能力,可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能夠維持相當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不應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如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它收入來源,確系由職工本人提供收入維持基本生活的,可列為職工的供養直系親屬。(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齡未滿l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的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齡未滿l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的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費、個體經營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范圍。 (6)一次性處理,父母通常計算至72歲(中國人平均壽命),孩子計算至18周歲。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 非因工負傷 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章關于死亡待遇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