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一、 勞動法 關于 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規定是什么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標準 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是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計算,最低是不滿六個月的,應該能夠獲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可是因職工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用賠償。 《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 賠償金 。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單位能夠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 貪污 、 盜竊 、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 打架斗毆 ,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單方面想要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公司應該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相關的賠償費用,但如果是因為員工個人的原因,或者是員工主動解除或者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那么就不用賠償相關的費用。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標準是什么簽訂勞動合同 不僅僅是為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了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的 勞動關系 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同時也是為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了保障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那么根據相關條例,勞動者是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那么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金 標準是什么?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標準是什么 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工資 標準計算及依據 (一)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 經濟補償金 =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 工傷 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 50%)×n(1 二、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 社會保險 、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關于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標準,其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具體條例以及實際情況標準是不一樣的。但是對于單方面 解除勞動關系 ,損害自身利益,就需要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以此熟悉相關法律內容,也是非常重要的。
勞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怎么計算?一、勞動法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怎么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的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指導意見》第三十條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 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但無需另行支付 經濟補償金 。該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計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賠償金。 二、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濫用關于 試用期 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 曠工 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綜上所述,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對職工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勞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執行,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根據職工的 工齡 和基本工資確定。單位不承擔 違約責任 ,不支付賠償的話,職工可以到勞動監管大隊投訴,或者發起民事 訴訟 。
勞動法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合同期內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之日既可自離。2、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法解除賠償金 :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3、合同期內,公司無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勞動法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相關知識: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一用人單位當然解除(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四)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二用人單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三用人單位經濟裁員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