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承擔全部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應保護好現場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法律依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故意造成偽造現場、毀滅現場、毀滅證據的怎么辦?在鑒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同時應當先分清事故的責任。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逃逸的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 責任無法認定 的,應當 負全部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時責任該怎么認定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時責任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應當由故意破壞現場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應當承擔全部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應當承擔該起事故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擴展資料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蘇州大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全部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賠償責任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在交通事故中與其相同的情況還有以下幾種:
1.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當事人毀滅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教練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3.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禍后司機破壞現場應當承擔什么責任按道路交通處理辦法規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車禍后故意破壞現場 ,應當負全部責任。這個里面最重要的是“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就看是不是導致了無法認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