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尋釁滋事,屬于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應當取消取保候審,被刑事拘留并且逮捕。
法律分析
鬧事騷擾他人已經觸犯法律,屬于尋釁滋事。情節輕微會處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會追究刑事責任,處以有期徒刑。本行為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對象是公民個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威脅的方法既包括寫恐嚇信,也包括其他方法等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脅,也可以通過暗示的方法威脅;既可以是行為人自己威脅,也可以通過第三人的轉告來威脅;還有的行為人利用公開別人的隱私來威脅。不管用什么手段來威脅,不管有沒有后果發生,不影響本行為的成立,方法和手段以及后果只作為處罰的酌定情節。威脅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行為人目的直接指向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動機可能多種多樣,有的是為了發泄不滿而報復,有的是為了獲取不正當的政治、經濟以及其他利益。如果行為人通過威脅獲得了財物,則構成了敲詐勒索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詐騙犯在取保候審期間還打受害人電話騷擾,請問如何處理?收集證據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比如電話錄音和聊天記錄。
到警方那里提出申請,取消對方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的取保候審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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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最后批準了能取保候審的人,批準機關一定是認為該犯罪嫌疑人有悔過行為、并對社會的危害性也不大。但是,該犯罪嫌疑人卻在取保候審的期間還去威脅恐嚇別人的,這個別人如果是證人或是受害人,就直接正面體現出該犯罪嫌疑人嚴重具備社會的危害性,被威脅恐嚇的人需要做的是就是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并且及時報警,向公安部門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證據,同時也讓公安把證據收集下來。最后去批準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機關舉報,批準機關只要認定該犯罪嫌疑人仍然具備社會危害性的話,批準機關會撤銷該人的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后逮捕該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對方沒有人身自由自然不會再威脅恐嚇別人,即便是沒有變更強制措施,也一定會對該犯罪嫌疑人作出警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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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審.取保候審期間,張某應當遵守的義務有哪些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如下義務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
1.未經辦案單位同意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不得離開辦案單位所在地城市
2.服從公檢法在限定時間、指定地點隨傳隨到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的要求
3.不能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4.不得騷擾被害人
5.不得妨礙證人作證
6.不得串供、偽造證據
7.辦案單位有指定不能進入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的場所的,不得進入
8.辦案單位有指定不能接觸的人員的,不得接觸
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還危協被害了怎么處理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被打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與自己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的刑事案件無關。司法機關會根據受害人的傷情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取保候審期間騷擾被害人家人 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