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依據土地管理法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規定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進行土地臨時征收的,征收補償的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償等。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臨時征地補償標準(一)征用林地、草地、葦塘、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鄰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4至6倍補償。
(二)征用鄉(鎮)、村公共設施或者公益事業、鄉鎮企業和農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體所有土地,按照鄰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5至7倍補償。
(三)征用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鄰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5倍實行一次性補償。
(四)征用集體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的補償標準補償。
征用林地、草地、葦塘、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以及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一般為該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果園中果樹的補償執行附表七標準的,不再付給安置補助費。
對于中藥補償標準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處理,特別是對于征地的具體情況,還應當與拆遷戶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就相關情況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后處理,如果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則還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
土地管理法臨時征地補償的標準是什么?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我們國家對于土地方面制定了很多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法律,對于生活當中發生的土地的問題一般都是在土地征收方面,土地的征用往往是會有土地的補償的,因為土地征用肯定是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的。土地補償的比準在土地管理法當中是有規定的。土地管理法當中的臨時 征地補償標準 一包都有土地補償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方面。那么臨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補償項目標準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 征地 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相關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 臨時用地 ,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災情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 對于臨時征地一般都是指臨時進行征用,并不是征用永久的,所以說這一方面的補償肯定是會比永久征用的補償要少很多的,但是臨時征用有的時候是會損害地面上的附著物的,所以說對于地面上的附著物也是有著一系列的補償標準的。
臨時占地補償標準臨時用地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計算,以當地統計部門審定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單價為參考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損失費等。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第五十七條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征用土地補償標準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征收未利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
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
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
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
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
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
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
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
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高速公路占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1、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2、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3、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10)
4、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1.5~3倍,占用期二年為5倍)
臨時用地補償款怎么算臨時用地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征地補償標準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臨時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