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結后就可以鑒定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終結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的判斷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鑒定的時間,鑒定機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由于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1、 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后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個月進行。
4、 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 對于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癥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交通事故多久可以評殘這個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
如果造成的損傷可能會導致比較嚴重的并發癥或者是比較嚴重的后遺癥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在并發癥以及后遺癥沒有確定的時候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不能過早的進行傷殘鑒定,否則可能會導致傷殘鑒定等級較低。
如果不會導致并發癥或者是后遺癥的,應該今早進行傷殘鑒定,因為時間越長傷殘鑒定越不容易做。
如果傷者需要做二次手術,那么需要等到第二次手術徹底完了之后,或者是體內的鋼針完全去除之后再去做傷殘評估。
擴展資料:
一、可對傷殘級別進行鑒定
傷殘級別的鑒定是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我們計算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賠償項目的重要依據,一般在委托鑒定機構作出鑒定結論后,才能準確的計算賠償款。
損害程度從輕到重對應的傷殘級別是10級到1級。鑒定出來的傷殘級別直接影響到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賠償項目的具體金額。
二、可進行后續治療費的鑒定
后續治療費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現需要后續治療或者康復的治療費用,可以在進行級別鑒定時一并提出委托鑒定。
后續治療費的索賠依據一般有三種:醫療證明、鑒定結論或者是后續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所以,為了減輕受害人的負擔,可在實際發生前申請鑒定一次性索要賠償。
三、可對護理級別進行鑒定
需要對護理級別進行鑒定的情況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傷殘級別出來后確定需要依賴別人協助才能生活。
護理級別直接影響護理費的數額,而出院后的護理費一般依據護理級別進行計算。護理分為了四個級別,分別是一、二、三、四級護理,與傷殘級別一樣,級別數字越低,賠償的數額越高。
四、可對誤工時間進行鑒定
這里的誤工時間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親屬。需要對誤工時間進行鑒定的情況是,受害人受傷后接受治療至痊愈所需要的休養時間究竟要多久,一般針對沒有傷殘級別的受害人,有傷殘等級的受害人按法律規定誤工費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實踐中,沒有傷殘級別受害人的誤工時間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在醫院未出證明,或者受害人認為醫院的證明不符自己實際的情況,可以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對誤工時間進行鑒定。誤工費的數額則直接受誤工時間的鑒定結果影響。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報工傷后什么時候可以去評殘報工傷后在認定為工傷后一年之內都可以去評殘的。也就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后一年之內做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鑒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因為傷殘鑒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鑒定等級越有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骨折后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可以做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了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評殘什么時候去最合適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