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不用扣除。
如果遭受的交通事故可以定為工傷的話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是停工留薪期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應當享受工資待遇的,而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得到誤工費的賠償。帶薪年假與交通事故無關,公司不應當將帶薪年假折抵。如果是單方事故,不存在工傷和交通事故賠償的話,那么也應當享受醫療期待遇,而不應當由年假折抵。
交通事故修養一個月,用探親假和年假抵消了病假,沒有扣工資,但是我的假也沒有了,能索賠嗎?可以索賠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不過需要變通一下。修養一個月按病假扣多少工資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可以按相同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的數額進行索賠。
病假可以用年假抵嗎不可以,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病假工資待遇。職工只要患病或發生非因工負傷的情形,即有權向用人單位申請休病假,用人單位無權拒絕職工正當的病假申請。所以,職工生病需請假的,一律須先使用年休假的規定欠缺一定合理性。
法律分析
人們在生活之中難免會生病,如果生病無法堅持工作的時候,就需要向公司請病假了,病假與年休假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假期制度,但是有些單位在請病假的時候非得要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不是要先用年休假折抵。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職工治病休息的時間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病假工資待遇。因此,職工只要患病或發生非因工負傷的情形,即有權向用人單位申請休病假,用人單位無權拒絕職工正當的病假申請。所以,職工生病需請假的,一律須先使用年休假的規定欠缺一定合理性。當然,若職工當年的病假累計達到某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相關年休假待遇,這幾種情形是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 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這也從側面說明了若職工當年休病假未達到上述程度,不能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殘,除按規定比例發給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外,還應發給各項國家、省、市規定的各項生活補貼,如上述的病假待遇低于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原則上按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的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對于在12個月內病假累計不滿6個月的職工,本年的病假工資,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月均工資為基數,如超過上年度市屬縣級市職工月均工資,則以上年度市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連續工齡不滿5年,按45%發給,滿5年不滿10年,按50%發給,滿10年不滿20年,按55%發給,滿 20年及以上,按60%發給,獲得各級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職工,按65%發給。享受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退休待遇的職工,按 70%發給。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病假是不需要先用年休假折抵的。也就是說,病假休完了,可以再接著休年休假,只有符合兩個假的條件。那么,規定病假必須先用年休假折抵的單位很明顯就是在違反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車禍誤工費用有薪年假頂替,保險公司不理賠,行嗎賠償誤工費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的前提是存在收入減少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用年假頂替不會出現收入減少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所以不會賠償這樣交通事故住院用年假抵扣 的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