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一、辦理程序:
(一)、受理
1、向申請人提供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提交告知書及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并告知申請人申請時限。
2、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不予受理。
(1)對作出《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并蓋章送達申請人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并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及《工傷認定申請表》由承辦機關留存)。
(2)將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存檔。
3、申請材料不滿足受理條件的,暫不予受理。
(1)填寫《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將需要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補正時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并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送達回證》。
(2)對經補正后重新申請的材料,按受理條件重新審核。
4、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1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1)將準予受理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審核人員。
(2)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并蓋章送達申請人,并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由承辦機關留存)。
(3)申請人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不屬于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填寫《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并蓋章送達用人單位,并要求用人單位簽收《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
(二)、審核
1、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2、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以及有異議的,由承辦人員必須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取證、核實。
3、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的,由承辦人員填寫《工傷認定立案審批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并簽署審批意見。
4、承辦人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認定書》交申請人,并要求申請人及用人單位簽收《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
(三)、認定
1、按《工傷認定辦法》對通過審核的全部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認定。
2、申請材料不符合《工傷認定辦法》的,作出《申請工傷不予認定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3、申請材料符合《工傷認定辦法》的,作出《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
4、將《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書》送達申請人。
5、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四)、告知和送達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分別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提交告知書》。
2、送達有關通知書和《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書》,完成申請工傷認定有關文書、資料的送達工作。
3、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進行清理,立卷歸檔。
二、需要提供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的相關證件復印件
3、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4、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5、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工作證、工資冊、出勤記錄等)。
6、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病歷材料。
注:上述材料,凡是復印件,均需簽注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供書人須簽名,并標注供書時間。
三、法律依據:
1、《工傷認定辦法》第5條:“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辦法》第8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工傷認定辦法》第18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四、承諾時限:
60日內。
六、聯系方式:
辦理科室: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社??啤?/p>
聯系電話:0854-2220136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流程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流程是什么?
1、工傷申請登記: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轄區社保處應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對符合認定條件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的,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按照《接待登記簿(工傷)》的內容認真填寫留存備查。
2、受理工傷認定時限:事故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為受理時限,用人單位遇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受理時限,并填寫《延長申請時限受理表》。
3、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對書面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場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
4、社保處將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及有關資料,在接收申請5日內,報局工傷行政主管部門。
5、工傷認定申請信息錄入:工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社保處報送申請人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并在規定時限(15日)內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
6、材料補正:經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通知書將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7、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對符合受理范圍且材料齊全的(包括在規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但自受傷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
8、審批延期: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在作工傷認定結論時可以等待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結論后作出。延期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要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行政部門延期審批表》,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9、送達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以及認定工傷或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以及其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他需要送達的文書,分別送達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相關單位。
10、送達登記: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項決定以及其他書面材料,送達時都應當填寫《送達回證》,由收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采用掛號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應將憑據留存。
11、歸檔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工傷認定申請的所有材料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種文書材料應當在每季度進行一次整理,以每一例申請作為一份材料歸檔管理。
1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受傷職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發給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告知辦理參保手續的時間、經辦機構名稱、地址?!兑婪▍⒓庸kU通知書》應抄送工傷生育中心、勞動監察大隊各一份。
二、工傷申報主體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內容范圍、時限、受理主體: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在確定了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在發生了工傷后,勞動者在申請工傷賠償前首先要進行工傷鑒定,勞動者在提交相關的材料時也要保證材料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對相關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認同時,也是可以提出行政復議。
工傷處理流程圖工傷處理流程:
1、發生工傷后,需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自己購買了工傷保險。
若單位已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若沒有,則需盡快搜集勞動關系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工傷。
不管單位有沒有買工傷保險,員工都可以申報工傷,這是以后索賠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的前提條件。必須注意要在一年之內申報。
2、待社保局認定為工傷,且醫療期滿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鑒定機構,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鑒定機構,共分十級,最高級別為1級,最低為10級。
3、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不同。
醫療期內,員工無需上班,單位若有此要求的,員工亦可拒絕。醫療期內,單位需按照員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很多單位提出只發底薪或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都是不合法的。
醫療期內,員工需住院治療的,最好住院治療。因為,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的誤工費都可以要求支付。若未住院,這兩項都比較難以爭取。
4、勞動能力鑒定后,若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未評上傷殘等級,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醫療期內)的工資、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及醫療費。
若評上傷殘等級,可去社保局辦理理賠手續。
5、理賠事項
在解除勞動關系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解除勞動關系后,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未買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承擔。
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并作出調查筆錄;
(三)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用人單位、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部門重新提供。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工傷的定義
一般情況下,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于工傷。
比較特殊的情形有:
工作崗位突發疾病48小時之內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本人不負主要責任或全責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工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工傷認定辦法
工傷認定流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的流程是先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依法去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然后由受理該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的社保行政部門等及時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再將決定書送達給單位和勞動者一方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最后還要抄送一份給社保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
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工傷認定的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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