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1、公司停業,屬于提前解散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公司呆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了三個月,那么可以獲得6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注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后,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第二十二條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勞動合同沒到期 企業宣布停產歇業 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補償員工企業需要支付雙倍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的經濟賠償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3、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展資料
人民網江門11月6日電 某公司經營困難,停發員工工資,雙方也沒有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日前,廣東省江門市中院再審了此案,維持一審判決,支持了19名員工的訴求。
彭某等14人與某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限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其他7人沒有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013年9月,某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停止生產,并停發員工的工資,自此員工就沒有上班,雙方也沒有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2014年3月, 21名員工申請仲裁要求解除與某公司的勞動關系,并要求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獲得支持。某公司不服仲裁裁決提起訴訟。
該公司訴稱因經營困難,于2013年4月作出解散某公司的決定,于2013年9月起正式停產,并稱已將解散決定告知員工,與員工已達成一致意見,于停產日正式解除雙方勞動關系。而員工方則認為某公司停產不代表解散,他們也沒有收到某公司的解散通知和告示,雙方勞動關系的解除應以申請仲裁的時間為準。
法院審理認為,某公司停產可能因為經營不善、市場變化等因素導致,如日后通過調整某公司生產制度,投入資金等亦可恢復生產,因此某公司停產不等于某公司倒閉,更不代表自動解散員工。雙方對于某公司于2013年9月停產的事實無異議,雖然某公司的股東決定和告示落款時間是2013年4月,但某公司沒有證據證明其提前解散的股東決定和告示已實際上告知該批員工,并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也沒有向他們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某公司主張雙方已于2013年9月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不足。某公司與其中彭某等14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而彭某等14人已于某公司停產后就沒有上班,即在合同期滿后,彭某等14人已沒有在粵利某公司工作。
合同期屆滿后,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也不存在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合同的事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的勞動合同應于2013年12月31日終止,彭某等14人申請仲裁的日期并不是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
經廣東省江門市恩平法院一審,認定某公司應向19人支付生活費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另外兩人因達到退休年齡,其與某公司屬勞務關系,不支持他們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某公司不服上訴,廣東省江門市中院維持了原判。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人民網—公司停產殃及員工 法院判決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要月底撤柜,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賠償呢?10幾天工資是要開給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你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一般滿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了一個月不簽訂合同去勞動仲裁可以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公司沒有給員工勞動合同怎么辦?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起一個月是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期限。
如果在這段時間內未訂立,該法規定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了對用工單位的懲罰措施:“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和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與公司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用人單位用工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者收集事實勞動關系證據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依法主張權利。
一、補訂合同,支付二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辦手續,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
勞動者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避免超過仲裁時效不被法律支持。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二、、隨時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
未簽合同滿一個月的,違反《勞動合同》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的情形,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個月違法為由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和二倍工資,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的,需要提交事實勞動關系證據。根據勞動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勞動法[2005]12號第二條規定,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和證人證言由勞動者舉證,其余由用人單位提供。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的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二倍工資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并可以與單位補簽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公司通知歇業沒有勞動合同 ,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