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法律分析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三、征收林地及其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四、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五、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根據《土地管理法》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規定,征地補償有三大塊,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如征收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土地是耕地,則補償費應當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對于這三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國家修公路占地補償標準法律分析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1、征用農村耕地、蔬菜地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根據國家規定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價格政策,按照該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來計算;
2、征用農村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來計算;
3、征用農村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來計算;
4、征用農村宅基地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來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外再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農村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修路占地的一律視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組織進行的修路建設,應當由當地的政府向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進行申請,批復后,再進行征地登記和征地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農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應當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進行私下協商。
法律依據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高速公路占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高速公路占地補償的標準是: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補償標準會稍有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修公路占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安置補償費
(一)選擇貨幣化安置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一次性按8000元/人獎勵。
(二)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方式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3000元/人獎勵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1000元/人獎勵過20日的不予獎勵。
(三)選擇現(建)房安置需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被安置人員在農房拆遷單位的安置通知時限內未入住的,停發過渡費。
(四)一個安置戶中部分人員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員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證載住房戶的人均面積為基數,對其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原《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記載人均面積不足35M2的,仍按78號令及本意見的有關標準結算。在征地單位規定時限內一次性結清房屋補差款的,征地單位可按50%優惠結算該補差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國家修路占地的補償標準是多少?一、農村修路占地補償標準
1、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各省不一。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5、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6、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江蘇省公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江蘇省公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 (一)土地補償費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費,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 2、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人工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 3、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 前款規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每公頃低于一萬八千元的,按一萬八千元計算。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二、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行使 土地所有權 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但被征用的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又未能調整其他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農民同意后,統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三、經批準占用國有農用地,導致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同類土地的標準予以補償 四、江蘇省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20〕40號規定: 全省統一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確定土地補償費標準如下: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畝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征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征收農用地的數量除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人均占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征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 征地補償 ,原則上執行我省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如國務院規定標準高于我省,執行國務院規定標準。征收采煤塌陷地的補償標準另行制定。 各市人民政府根據上述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具體標準作出相應調整,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同時,根據《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具體標準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后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調整后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從2011年4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經依法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按原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最后,《土地管理法》第51條規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第53條規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對于江蘇省公路征地補償標準國家做公路占地和塌陷區雙重補助 了具體的規定,為的就是合理的征地,使得被征地的人民能得到合理的補償。但雖然有了規定,仍是有一部分地方出現強拆的狀況,不顧老百姓的要求也是常事。生活中大家遇到此類事件一定要及時的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家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