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公司在職工的孕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賠償標準是職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二個月的工資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來計算;不到六個月的,支付給職工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孕期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具體是什么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的孕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的,需要按雙倍的經濟補償標準來給予其賠償。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時間每滿一年,單位需要賠償其二個月的工作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不滿半年的,賠償一個月的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懷孕期間被辭退該怎么賠償法律明文規定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懷孕期間公司是不能無理由的辭退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其辭退條件也是相對嚴苛的,一般是勞動者有相應違法或者損害公司的行為。當公司違法解除懷孕期間的員工勞動合同,員工有兩種維權方案:第一種,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資損失到合同再繼續履行時。若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勞動合同到期,則仲裁或法院會撤消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認定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并會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到勞動合同終止之日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第二種,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規定,不可違反。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勞動者不愿意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的賠償金,用人單位則應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孕期員工被辭退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在懷孕期間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孕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那么該孕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以下的賠償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該賠償金相當于兩倍的經濟補償金,通常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2、如果單位是在產假前辭退了孕婦,那要支付產假工資,即為產假天數乘以津貼或工資。如果被辭退員工不同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主張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可主張用人單位賠償勞動合同解除日至恢復日之間的工資損失。如果被辭退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在這種情況下,司法實踐中視為由用人單位提出,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被辭退怎么賠償按經濟補償標準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的二倍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孕期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